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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志》
 
 
第二篇 农业
 
 
第八章 经营管理
 
 
第二节 管理原则
 
    
    人民公社化后,本着勤俭节约、降低生产费成本的原则,建立了《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财务管理八项制度》。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在"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方针指引下,全面地实行计划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做到群众监督、民主理财。普遍建立起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诸如: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审批权限及工作范围和现金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现金员的职责、现金管理权限和工作范围等财会管理六项制度:帐、钱分管制度;各项收入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审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983年,落实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实行家庭经济核算的管理制度,收到了农业改革后的显著效果。获得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管理原则为:改行政指挥为业务指导;改统一分配为合同兑现;改队统资金为折股到户;改实报实销为定项限额包干;改定期财务检查为经常性财务审计。同时,建立健全《提留款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和《统筹费管理制度》。规定了统筹款的审批权限和开支项目的标准,促进了农业商品经济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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