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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县大部分私营手工业被改造成手工业合作组织。同年,根据集体工业发展的需要,成立通河县手工业联社。
1957年,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县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2个,生产小组1个。其中手工业联社所属企业21个,完成工业总产值109万元,主要工业品有铁木农具、车马挽具、薄铁制品、木制家具等。1962年全县集体合作工厂、生产合作社、生产小组26个,其中手工业管理科属21个,工业总产值133万元,比1956年增长21%。其产品仍延续50年代的品种,产品产量有所增加。
1966年,手工业管理科所属工厂20个。其中小农具制造业9个,服装鞋帽业2个,日用木制品2个,修理服务业2个,工业总产值203万元,比1956年增长86.24%。并开始生产水田插秧机、饲料粉碎机等农用机械。
1978年全县集体工业18个,实现工业总产值551万元。其中二轻工业总产值517万元,比1966年增长1倍半多。其产品仍以铁木农具、车马挽具、木制家具、服装及工艺红灯为主体。
随着改革的深入,二轻工业产品结构不断更新,传统的铁木农具、车马挽具产量下降。脱粒机、粉碎机、铡草机、小型采暖锅炉等成为主导产品。1983年由丁长仕、孙之钤、吴桂林共同设计的金牛牌铡草机获机械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工艺美术红灯厂孙瑞林等设计的花环牌红纱灯获黑龙江省百花艺术奖及省经委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
1985年,全县集体工业19个,完成工业总产值786万元,比1978年增长52%,其中县属集体工业14个,完成工业总产值589万元,比1956年增长4.4倍。机关、学校、企事业办厂完成工业总值197万元。全县集体企业利税总额8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原值483万元。县属集体工业职工1 061人,其中生产工人827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毛皮厂实行全员承包,人人承担风险。农具厂、木器厂、服装厂、东方时装厂、工艺美术红灯厂、第二农具厂、五金厂、锅炉修造厂等实行集体承包。微型电器厂实行租赁经营,塑料厂由个人承包经营。通过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调动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几个年度县属集体工业情况(附表)、1985年县属集体工厂状况(附表)、手工业产品产量(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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