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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7日,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哈尔滨村镇建设小康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的制定坚持"小城镇、大战略"的指导方针,坚持"乡村城镇化、城镇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略,坚持创新机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建管并重的工作原则,立足于繁荣城镇经济,完善城镇功能,展示北方特色,突出生态品牌,改善人民生活,大力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房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文明城镇建设,全面提高哈尔滨市城镇化总体水平和村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力争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村镇建设小康目标。
《纲要》对2020年前哈尔滨市村镇规划、房屋建设、环境标准、公共设施、抗灾能力、小城镇发展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奋斗目标。村镇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8平方米,全市农村住宅砖混结构以上住宅占全部住宅的82%,集中供热、自来水、排水设施健全完善。农村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生产区与生活区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符合标准。90%的村镇建设成为生态村镇。村镇内高等级道路铺装率提高到45%;农村居民全部饮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人均日生活用水量达到80升;50%的建制镇发展为小城市,形成一个空间布局合理的城市圈。《纲要》确定了10个方面工作任务:实施以小城镇体系规划为重点的都市圈规划工程;实施以区划调整和资源利用为重点的乡村城市化工程;实施以旧村屯改造为重点的小康住宅建设工程;实施以完善交通功能为重点的道路设施建设工程;实施以增强小城镇载体功能为重点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以塑造小城镇新形象为重点的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以建设"绿色通道"为重点的公路沿线村屯景观美化工程;实施以"农家乐"特色旅游为重点的"申冬奥"小康大道示范工程;实施以"退耕还林"为重点的生态村镇建设工程;实施以展示黑土文化为主题的冰雪景观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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