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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设老干部局,区、县、局分别设老干部局、处、科、办,分工管理指导老干部工作。
市委于1985年9月设置老干部局,按照对离休干部“集中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管理体制,主要负责全市14级以上离休干部的管理和对15~18级离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指导。一年多来,进行了基础建设,指导各单位建立老干部管理机构,解决老干部离休以后的阅读文件、参加会议、用车、看病、住房等政治、生活待遇问题,并帮助离休干部根据各自的特点,发挥余热,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为离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创造了条件。
市直属单位从1983年以来,按照离休干部50人以上的单位建立机构,20人以上的单位设专人的要求,陆续建立了老干部工作机构。全市已有7个区、2个县和25个局、40个工厂、企业、2个银行、2所学校、3个研究所,共81个直属单位分别建立了老干部局、处、科、办;还有8个直属单位,在党委组织部内配备了专人,离休干部少的单位,设兼职干部承担老干部工作。全市各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已配备专职干部近400名,制定了岗位责任制,举办了老干部局、科长业务研究班,帮助老干部工作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叶乃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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