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是哈尔滨市实施《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最后一年。市老龄办全面完成“十五”计划各项目标。
1.养老、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2005年,全市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万人,参保职工总数已达111.49万人。“十五”期间,累计为44.1万名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7.2亿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2.8万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试点中已有62.98万人参保。在农村,有6200多名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老年农民夫妇享受到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
2.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到2005年末,哈尔滨市拥有养老服务设施65家,床位4080张,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10张的“十五”计划目标,比“九五”时期翻一番。全市建成30个现代社区服务中心。以便老优惠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祈福超级社区服务网络,有280多个社区终端服务站常年开展服务。
3.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发挥作用。全市建成436个“星光老年之家”,总面积达6万平方米,投入福利金3000多万元。市政府出资2000万元建成面积8440平方米的市老年活动中心。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正在扩建,完工后总面积将达到1.9万平方米。到2005年末,社区室内、外健身器材共有3000多件(套)。全市拥有老年活动中心(站、室)1606个,城镇社区户外活动场地3400多处。
4.老年教育、老年学术研究取得新的成果。全市现有老年人大学(分校)28个,学员13934人;老年人学校27个,学员3200人。“十五”期间,全市老年人大学共培养学员11.2万人。2001~2005年,市老年学学会共召开5次全市老年学理论研讨会,交流300多篇学术论文及调查报告,并向中国老年学学会推荐60多篇论文,参加全国性专业研讨会议交流。
5.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力度加大。“十五”期间,市政府发布实施《哈尔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八区十一县(市)成立法律援助机构,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523例。通过开展《老年法》执法检查,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