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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共有养老机构338所,床位17966张。其中,国办养老机构3所,床位1679张;民办养老机构177所,床位6435张;农村养老院158所,床位9852张。全年审批各类养老机构7所,新增床位数1600余张。哈尔滨市投入1500万元补助金,整合、建成农村敬老服务中心23所,新增床位5104张,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由28%提高到35%。
7月,哈尔滨市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对象生活费年标准从2600元提高到2720元,分散供养对象生活费年标准从1800元提高到192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年增加80元生活补助。从2008年起,对农村五保户每户每年给予200元取暖救助。到2008年末,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24478户2613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7041户7183人,分散供养对象17437户18949人。全年五保支出557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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