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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老年生活
 
 
【哈尔滨市养老院】
 
    
    该院建于1957年8月。占地5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 000平方米,院内树木葱笼,花草繁茂,亭台、假山、喷泉掩映在树荫之中。1986年,收养老人130人,其中,"靠社会救济的无子女、无经济来源、无依靠"的"三无"孤寡老人占70%;自费住院老人占30%。全院职工64人(医护人员21人,管理、服务人员43人),设有康复医院、健身室、老人食堂、长寿商店和行政管理服务机构。
    1973年以来,养老院与驻哈尔滨的81156部队警卫连建立了关系,战士们到院与老人认亲,参加养老院的服务和建设工作;1975年,养老院改革封闭型管理为开放型管理,向社会开放了部分服务设施,扩大自费收养,实行以实业养事业。1985年院盈利3.07万元,占全年上拨经费的1/7,改善了老人的生活条件和职工福利。1985年,该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被沈阳军区命名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被省民政厅授省民政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在老人康复工作方面,重点开展了老人营养康复、防病治病、功能训练和小型多样文体活动。实行饭票制和食谱制,饭菜品种多样,注意营养价值和美味可口、松软易消化,适宜老年人的饮食需求。老人根据个人爱好自由选择膳食,增强营养,收到良好的康复效果。在防病治病工作方面,注意以防为主,建立了老人病例档案,老人入院全面进行身体检查,力求做到早发现疾病、早治疗。医疗方面设有门诊、化验室、手术室、理疗室、住院处,为老人康复治疗提供了良好的条件。1986年老人的发病率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0%。为了加强老人功能训练,设立健身室,备有脚踏车、拉力器等健身器械,经常组织老人参加门球比赛和各种功能训练。各种文艺团体经常到院内慰问老人,为老人演出丰富多彩的节目。
    (叶乃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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