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社会生活》
 
 
老年生活
 
 
【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
 
 
    市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了哈尔滨市老龄工作问题,指出老龄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和各单位,都要给予充分的关心、支持和重视,尽力多为老年人办一些实事、好事。会议除提出要制定和颁布一项行政法规,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外,本着"小型、分散、就地就近"的原则,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室内活动场所。对市区公园等室外活动场所,要在统一规划下,添设一些适合老年人活动的设施;有条件的公园,可单独开辟老年人的活动区域,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入公园活动,门票实行减半优惠。城市规划部门要把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列入规划。(叶乃滋)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