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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老年生活
 
 
【概况】
 
 
    截至1990年末,全市60岁以上(含60岁,下同)老年人346 487人(其中男176 227人,女170 260人),占全市总人口8.5%。全市退(离)休人员328 925人(其中离休干部28 527人,退休职工292 291人,退职职工8 107人;全民所有制229 365人,集体所有制99 256人,其他304人),占职工总数18.4%。在全市退(离)休人员中,有不满60岁的197 355人,再加上60岁以上的老年人346 487人,全市属于老年群体的人口共543 842人,占全市总人口13.34%。
    1990年加强了老龄、退休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对老龄工作的指示和全国、省、市第二次老龄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加强了区、县(市)和企业主管局老龄、退管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经市编委审定,全市共增加47名财政开支编制,其中区、县(市)39名。经过积极工作,七区一县的编制已基本落实。多数区老龄委办公室配上了处级干部。市企业主管局的老龄、退管工作机构建设也有新发展。
    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委于1990年1月以哈宣发[1990]1号文件发了《关于加强老年人和离退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做好老年人和离退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对他们要经常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保持晚节和尽“老一代责任”教育。(朱家祥 陈 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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