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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1990年共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871人次,投诉的问题或案件436件,涉及权利人2 293人。经过工作,问题或案件得到解决的289件,占总件数66.3%。其余有的属新受理的,正在联系解决,有的涉及面广,难度较大,正在继续协调、督办。
一年来,咨询服务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向来访人宣讲省、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使其了解自己拥有的权利和保护权利的手段;向侵权人单位领导宣传“规定",引起重视;向社会宣传,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公布案例,公开审判,宣传典型。二是主动联系、协调、干预。对来访反映的受侵权的问题、案件,逐件了解情况,督促纠正。对无诉讼能力或生活困难的上访老人,则参与调查、代写诉状、代理出庭诉讼或代请律师,务使所有问题、案件依法得到解决。三是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撰写论文,反映情况,为领导部门决策老年权益咨询工作当好参谋。(朱家祥 陈 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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