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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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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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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福利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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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市老年福利企业共371家,销售收入2亿元,上缴利税1 400万元,上缴老年事业基金282万元。4月24日,市政府决定老年福利企业参照市社会福利企业有关政策,暂缓征收所得税;老年福利企业上缴的营业税等地方税和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实行税务征收、财政返还。市老龄委制定《哈尔滨市老年福利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老年福利企业的性质、宗旨,规定老年福利企业的条件,确定老年福利企业的审批程序,实行老年福利企业证书制。(张守国 郝绍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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