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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老年生活
 
 
【概况】
 
 
    1997年底,全市60岁(含60岁)以上老年人95.6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0.45%,比上年增加6.79万人,增长7.6%。
    1997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同意调整我市百岁老人敬老费的批复》,全市百岁以上老人每月敬老费从1997年9月1日开始,由过去的20元增加到100元,由市财政拨款。
    1997年4月15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举行哈尔滨市助老工程服务活动开幕式。助老工程服务活动是以老年人和广大退(离)休职工为服务对象,动员工商企业、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及服务性行业参与,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凡持有市老龄委统一印制发放的《助老工程服务证》者,可享受敬老服务单位提供的2~50%的优惠服务。每本服务证印有500元人民币的优惠券,用完后可申请再办理新证。到年底,全市共发展敬老服务参与单位270家,发放服务证4.16万套,筹建助老工程体检站,成立助老家庭服务站,开通助老服务热线,为老年人举办义诊活动和保健知识讲座。全市为持证老人提供10万元优惠额度,持证老人享受200~500元优惠。
    1997年5月,市老龄委成立"夕阳红"义务服务队,从6月2日起,7区51个岗点的408名老年人坚持两个月义务上岗执勤,综合治理交通秩序。"阳光老人"李坤才领导的"夕阳红"义务服务队,由年初的45人扩大到73人。全年义务服务队上岗执勤、清理环境卫生、上步行街义务服务、监督物价、兑换零币、扶贫助残、义务理发、替群众打官司、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累计做好事上万件。
    1997年8月27日哈尔滨市第十一届老年人康乐运动会在人民体育场举行,全市各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的69个代表队、2.1万名老人参加,2 200人组成的秧歌队进行表演。    (郝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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