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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哈尔滨市户籍人口总数为921.8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98.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0.7%;7区60岁以上老年人37.3万人,占城区户籍人口总数的12.5%。70岁、80岁以上老年人增长很快,70岁以上老人为36.9万人,比上年增长5.2%;80岁以上老人为8.3万人。比上年增长5.1%。
1998年,贯彻《老年法》和《黑龙江省实施(老年法)条例》,宣传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宣传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宣传加强老龄、退管工作的重要性。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刊播老年专栏167期、发稿152篇。中央电视台《生活》栏目记者,对哈尔滨市"助老工程"和"夕阳红"义务服务队的事迹进行专访并播出。
1998年,新发展敬老服务单位30家,全市达到285家。新发放助老证7 128套,全市达到5万套。持证老人实得优惠额达55.65万元。实现城区与阿城市、双城市联网。开展助养特困老人活动。全市助养139户老人,建立档案,落实资金。修改《哈尔滨市优待老年人的规定》,增加对60岁、70岁以上老人的优待项目。各级老年体检站为全市8 000多名老年人优惠检查身体,为1 919名老年人脑血管疾病进行义诊。为全市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营养补助敬老费。将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进行协调。组织632名离退休职工健康休养。重新组成哈尔滨市老年基金会办公室,开展捐赠活动,完成捐资指标35万元。
12月,召开全市庆祝国际老年人年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岳玉泉强调指出:庆祝国际老年人年是本世纪末老龄领域的盛事,通过开展以“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为主题的国际老年人年活动,把哈尔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再向前推进一步。(王文成 郝绍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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