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地方志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方志的视野,把地方志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致力谋求把丰富的地情资源优势转化为地方志事业发展强势,运用法制的力量推动地方志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全市地方志工作呈现出亮点频现的喜人局面。
一是两级志书编纂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制定和完善两级志书编纂的组织程序、工作规范、质量标准、行文规范、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进了两级志书编纂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哈尔滨市志》已进入验收出版阶段,到年末验收出版2卷;区、县(市)在去年验收出版《呼兰县志》、《阿城市志》的基础上,2009年又有《道外区志》、《巴彦县志》2部志书验收出版。我市二轮修志收获了第一批成果。
二是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新突破。按照《哈尔滨市地情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要求,组织编纂出版了《哈尔滨历史大事要览》、《哈尔滨市情活页》、《中国哈尔滨通鉴》(1949-1959年)(初稿)、《哈尔滨视觉》(初稿)、《俄侨在哈尔滨》(待出版)、《哈尔滨区、县(市)概况》(待出版)等一批地情资料书。2009年,市地志办根据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和市领导意见,对《哈尔滨市情活页》进行改版,使之更加贴近实际、走入生活、关注民生。"哈尔滨方志馆"建设工作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落实了馆址和装修布展资金,年末前完成馆舍维修和布展的前期准备工作;哈尔滨地情网站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在市直各部门网站评比中名列前茅;组织开展了区、县(市)地方综合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目前已有11个区、县(市)落实了编辑出版任务。
三是地方志工作在长效机制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在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我们重点抓了三件大事。一件是市地志办借纪念《条例》颁布三周年之机,专题向政府报告我市三年来贯彻《条例》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对未来工作的预期,提出今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得到市政府主管领导的充分肯定。另一件是在全市清理专项目标,由原来十六项减为九项的背景下,经12届第51次常委会议同意,将地方志工作纳入2009年专项目标考核体系,为地方志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还有一件是11月经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细则》,对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进行再完善、再明确。目前,相关承编单位基本都启动了资料年度化工作,进度快的已经完成部分专题。
四是市地志办机关在自身建设上迈上新台阶。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这一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开展"五个工程"为载体,以完成"1234"计划(一次岗位练兵;两次专题讲座;三次地情考察;四块成果展板)为主要内容,全面提升党员干部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市地志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市地志办文明机关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淡泊名利、敬业爱岗、存真求实、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文化品牌在办机关逐步形成。全年市地志办荣获"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帮扶工作先进集体"、"老龄退管工作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女职工工作先进妇女组织"、"'前前杯'职工乒乓球赛体育道德风尚奖"、"建国60周年'祖国万岁'大合唱优秀表演奖"等荣誉称号;一批长期在修志战线工作的同志被省地方志办公室授予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9月,市地志办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