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我市地方志工作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修志,立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我市第二轮修志平衡发展,充分开发利用地情资源,不断加强地方志队伍自身建设,为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1、做好区、县(市)志出版工作,全年出版1部。
2、做好区、县(市)志志稿验收工作,全年验收1部。
3、做好市志出版工作,全年出版1卷。
4、做好市志志稿验收工作,全年验收1卷。
5、做好市志志稿终审工作,全年终审68万字。
6、做好市志志稿复审工作,全年复审135万字。
7、做好区、县(市)志志稿复审工作,全年复审240万字。
8、做好志稿抽审工作,全年抽审420万字。
9、做好哈尔滨地情网增容扩容工作,全年搜集录入资料442万字。
10、办好《哈尔滨史志》期刊,全年出版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