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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制订下发了《哈尔滨市2008年规范行政执法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方案》,对全市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作出部署。推行了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制度,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第一次出现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各执法部门以评议教育为主,不予处罚。推行此项制度后,已有75件案件按此原则处理。开展了法律咨询、联合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案卷评查活动,对5件违法执法案件进行联合调查。制订了《2008年创建哈大齐工业走廊哈尔滨段优良法制环境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哈大齐工业走廊哈尔滨段创建优良法制环境联席会议和香坊区、平房区现场会。
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摸清行政执法底数。为适应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需要,对市政府和各委办局的执法依据、执法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一)》(上、中、下),归集了57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的61个法定执法机关、3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32个委托执法单位目前正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1468部,归集具体行政行为5382项,并逐项列明。梳理结果在市政府网站和法制信息网公布。
实行档案化管理,完善行政执法动态评议考核机制。发挥评议考核档案作用,对各单位的日常检查考评情况以及备案审查、案卷评查、行政复议、执法投诉、执法人员培训等情况及时记录归档。督促各执法部门完善本部门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档案,将每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执法职责、执法标准、执法责任、执法工作情况、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自检自查情况以及执法人员所在机构、部门和上级监督考核部门对其执法工作的评议考核情况全部记入档案,作为年终评定考核档次的重要依据。初步实现了检查考核从年终考核向日常检查的转变,由监督部门群体向监督执法人员个体的转变。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尝试开展网络化监督。市政府拨专款70万元,用于内部法制信息网站建设。哈尔滨市制订了《哈尔滨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通过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典型案例类比、行使裁量权说明理由、公示、特殊情况备案等制度,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市政府及市直行政部门法定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哈尔滨市行政权力综览》(上、中、下),确定市政府本级行政权力142项、市政府各委办局行政权力4866项,绘制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下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率的意见》,探索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督促各部门制定、修改、完善权力运行流程,确定市建委、市房产住宅局等13个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部门为重点监督单位,为各重点被监督单位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检查档案,对13个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一并兑现奖惩。
2008年,在市政府法制办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增加了监督人员编制,全面负责备案审查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并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各种涉法文件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进行审核把关,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全年共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150件,纠正存在问题的文件9件,并对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情况进行通报。
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好道路管理工作。对公安、交通、林业、畜牧等部门设置的道路检查站进行全面清理和实地勘验,共撤销各类道路检查站点49个,保留和新设置站点83个。完成全市2400多名道管执法人员和督察人员的统计、审核和培训考试工作,报经省政府道管办申领发放了道路检查证和道路督察证。组织开展全市道路执法环境联合监督检查,取缔了两件道路违法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制度,规范办案文书,实现了投诉案件数字化管理。全年共接待行政执法投诉748件次,立案办理35件,办理省法制办转办案件5件。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751件,暂缓备案12件。制订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450本案卷进行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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