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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的基层组织建设 苏联红军进驻哈尔滨时期,党的组织处于秘密状态。
1945年11月市委建立后,即派人负责审查和联络地下党员,建立了铁路工人支部。在新阳、顾
乡地区和工人、店员、青年学生中发展少量党员,建立了一些支部。哈尔滨解放后,从当时
的条件出发,又发展了一些党员。1946年11月19日,市委决定正式组建9个区委。随着土地
改革运动、劳动模范运动的开展和民主青年联盟的建立,放手发展了一批党员,在一些工厂、
学校建立了支部。1947年2—4月,市委举办6期轮训班,培训100余名支部骨干。4月,经过
整顿支部和审查党员,清除了42名有严重问题的党员。5月初,市委确定:凡是有条件者,
党员一律编入支部和小组。到5月末,全市共有12个支部。
从1948年7月起,党组织逐步公开。8月24日,市委制定《支部工作纲要》,对支部的组
织原则、任务、制度等做了详细规定。9月13日,市委决定:在有工作基础的国营工厂和市
营工厂、军需军工加工厂、各种生产合作社,以及50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商店建立支部;在
较小的工厂、商店,基本上以工会分会为单位建立行业支部;在各大中学、专门学校、有30
人以上教职员的小学和各机关团体,都单独建立支部。9月20日,市委决定:凡在一个单位
发展3名以上党员的,即应单独建立支部;不满3名党员的,编入附近性质相同单位的支部。
分散的手工业工人和贫民中的党员,则可参加街道支部或编入手工业工会分会支部。除直属
党委领导的市级各机关、学校总支部和支部由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之外,其余各机关所属工
厂、商店、学校的支部归所在地区的区委领导。按照市委的要求建立和调整支部以后,除农
村支部之外,城市中主要有工厂支部、学校支部、机关支部和行业支部,理顺了基层组织的
领导关系。在此期间,市委和各党委、总支部分别举办轮训班,对支部书记、支部干事和小
组长进行培训;并且建立支部干部联席会制度,定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研究支部工作。
1949年5月25日,市委制定《公营工厂支部的任务》,要求各工厂支部教育党员在各方
面起模范带头作用,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监督负责行政领导工作的党员贯彻执行管理民主
化和经营企业化的方针;领导工会、青年团的工作,团结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在工
人中积极审慎地发展党员。6月15日,市委发出《模范支部条件》。根据市委的要求,党的
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第一线,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加创新记录运动。党员则以模范行动
带领群众提合理化建议,搞革新、创新纪录。在运动中,涌现出大批积极分子。
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基层组织建设 推广车辆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
设的工作经验。1953年10月,市委派工作组到车辆厂总结货车车间支部经验和工厂党委领导
支部的工作经验。1953年底,市委组织工厂企业的领导干部到车辆厂实地学习。1954年上半
年,举办3期集训班,配套抽调基层党、政、工、团负责干部进行普遍轮训。仅第一期就轮
训了89个单位的414人。1955年9月,市委在林业机械厂总支部、哈尔滨第一工具厂三支部、
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厂党委、哈尔滨滚珠厂(今哈尔滨轴承厂)党委进行推广车辆厂货车支
部工作经验的试点。之后,市委决定各工厂企业必须把学习和推广车辆厂的经验作为一项重
要工作。全市推广车辆厂的经验后,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提高
工作水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整顿落后支部。1955年9月23—26日,针对农村党组织接收党员降低条件和1952年整党
教育不深不透等问题,市委决定对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12月4日,市委发
出《关于整顿农村落后支部工作计划》和《关于结合整社建社加强农村整党工作的意见》,
要求农村支部经过整顿真正成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战斗堡垒,全体党员成为贯彻执行党的
政策,进行一切工作的先锋。12月下旬,各区委组织农村党员学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
问题》的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同时,整
顿城市私营企业支部,对党员进行阶级教育,提高党员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的积极性。这次整顿,共处理党员204名,其中清除出党51名。1956年底,市委根据中共八
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精神作出规划,要求工厂、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学校和农村的党组
织在1957年内通过学习党章,结合中心工作和各项运动,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地对基层
党组织普遍进行一次整顿。1957年上半年,市委在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第一工具厂、市百
货公司第一商店进行整顿试点。下半年,全市开展整风和反右派斗争,整顿基层组织工作中
断。1958年11月11日,市委发出指示,要求继续整顿党的基层组织。1959年2月23日,市委
召开整党建党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把落后支部整深整透。根据市
委的要求,各级党委对支部进行调查,分类排队,有重点地进行整顿。在对党员进行群众路
线教育、党性教育、共产主义教育和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的基础上,发动党员批判资产阶级个
人主义、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命令主义和右倾保守思想。在对党员普遍进行教育的同时,
重点整顿了200个薄弱、落后的支部。经过整顿,提高了支部工作水平和党员的共产主义觉
悟,转变了基层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在农村,使党员、干部明确了国家、集体和个
人之间的关系,健全了支部的领导核心,增强了集体领导作用。在整顿过程中,全市党员中
被开除党籍的有1229人,劝退的有114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有487人。1960年10月,市委
组织部对全市基层党组织状况进行调查,认为有121个支部处于落后状态。10月20日,市委
批转市委组织部的报告,要求各级党委采取有效措施,放手发动群众,对这些落后支部彻底
加以整顿,坚决把混入党内的地、富、反、坏、右分子清除出党,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的
战斗力。随后,各级党委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分别不同情况,进行组织调整和教育帮助,
改造落后支部。1961—1963年,再一次对工作落后的支部分步骤地进行整顿,普遍建立“三
会一课”制度,保证支部的正常工作秩序。
加强支部建设。1959年10月22日,市委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成立
支部;党员超过50人的单位,成立总支部;党员超过100人的单位,成立党委。党委、总支
部下面可按照车间、工地或专业队、公社的管理区(即生产大队)、商业单位的门市部、大
学的系分别建立支部。大的工厂企业、大专院校,也可以建立三级党的组织,即在党委之下
车间、工地和系建立总支部,在工段、生产队、大学的专业科建立支部,在支部之下可与行
政单位对口设置若干党小组。各工厂企业、文教单位的机关,一般应以科室为单位建立支部;
不够3名党员的科室,可成立联合支部。直属工厂、企业、财贸单位和区属文教系统所属单
位的支部,职工超过20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支部书记;有些单位虽然职工不足200人,工作需
要也可以设专职书记。财贸系统和区属工业、文教卫生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政
治工作干部。10月27日至11月3日,市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各基层党委加强对支部工
作的具体领导,把支部工作提到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地研究,不断地给支部提出新的
任务和要求。党委要有一名书记分管支部工作,经常地深入到支部参加活动,听取党员和群
众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不断提高支部领导核心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领导水平。经
过会议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市委发出《支部的任务与工作方法》,确定了支部(主要是城
市支部)的8条工作任务和30条工作方法。按照市委的要求,各级党委广泛深入地开展支部
工作评比竞赛;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支部工作的深入开展;举办训练班,组织支部委
员以上骨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支部工作任务、方法,到1959年底,全市培训6000余名支
部委员。
1963年5月20日,市委决定在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市五金公司、市百货
公司以及7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7个地方商业企业和8个农村人民公社党委试行全国组织工
作会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营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中国共产党
商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
案)》。到1965年9月,全市共调整了33%的支部书记,改变了党的干部与行政干部配备不
相适应的状况;涌现出伟建机器厂党委、哈尔滨师范学院党委、道外人民公社党委、哈尔滨
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科病房支部等加强支部建设的先进党组织。
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基层组织遭到严重破坏。1977
—1978年,市委和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恢复和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整
顿后进支部,训练党员,本着积极慎重的方针发展新党员。1979年5月18—23日,经市委同
意,市委组织部召开市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科)长座谈会,介绍龙江电工厂党委加强党的
建设的经验,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基层支部建设问题。会议提出,在新形势下要加强支
部建设,必须对党员深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严
密组织生活,整顿党的作风,充分发挥党员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党的
工作重点转移,不断改进支部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8月14日,市委召开市直属单位党委
组织部(科)长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大力恢复和健全严格的组织生活、领导班子谈心、
基层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等优良传统;要从一个个支部、一个个小组、一个个党员抓
起,做好党的建设的基础工作;要经常研究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改变
那种长期不讨论、不研究经常性党的建设,党不管党的建设的状况。”并且介绍了市第一建
筑工程公司、市长途电信局、市运输公司汽车一队和第八百货商店等单位党组织加强党的建
设的经验。会后,各级党组织举办培训班,针对有些党员思想不解放,对实现四个现代化缺
乏信心的情况,反复进行发扬民主、解放思想、安定团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针对
“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和组织观念淡薄等问题,对党员进行党章、党的
基础知识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到1980年底,对党员普遍轮训了一遍。经过教育,广大党员增
强了党性,提高了学习钻研科学技术和生产业务的自觉性,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得到恢复和发
扬,党员能够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据对哈尔滨锅炉厂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的调查,
一类党员分别由41%和34%上升到58%和74.8%,二类党员分别由52%和51.6%下降到38.4%
和23.3%,三类党员分别由7%和14.4%下降到3.6%和1.9%;在党员中分别有47%和
63.2%的人被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各级党委按照《准则》和党章的要求,
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和总结。龙江电工厂党委在党员中开展了
“三查、五带头”活动。全市有7624个支部(占支部总数的88.9%),基本上能坚持“三
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大部分能自觉地参加小组会,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很大
改进。
1981年5月18—22日,市委召开市直属党委组织部长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认清党要管
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党委抓好党的建设的责任心;紧紧围绕经济上进一步调整
和政治上进一步安定的方针,抓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切实搞好党风这两个重要环节,充分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党的工作新秩序;认真抓好党员教育,
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加强党委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认真整顿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9月24—25日,经市委同意,
市委组织部召开郊区党的组织工作座谈会,对农村公社党委和大队支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提
出了8项任务。各级党委根据市委指示,澄清了党的建设工作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增强了党
委管好党的自觉性,改善了党的领导;普遍严格了党的组织生活,许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
头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谈心活动,并且制定了相应的保证措施;加强
了党员管理;加强了组织部门干部队伍建设,配备和充实了工作力量。至1983年10月,全市
基层党组织基本上建立起党的建设的正常秩序。
1985年11月12日,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召开会议,就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认
真搞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改选调整工作的通知》作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
领导,严格把好质量关,按期改选,认真搞好检查验收。在改选和调整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的
过程中,从市委到各级党委,一级抓一级,主要领导干部亲自动手,抓工作主要环节、抓重
点单位,充分发扬民主,并且注意新领导班子整体结构的搭配。1986年3月,市委责成市委
组织部在各单位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3个区、两个县、8个局、8个工厂的基层党
组织改选和调整领导班子的工作。1986年上半年,全市共改选141个基层党委,占到届党委
数的75%;改选5228个支部,占到届支部数的74.4%;调整基层支部书记2390人,整顿三
类支部197个。基层党组织改选调整后,三类支部的97.5%有明显变化,出现了新面貌;基
层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的平均年龄分别下降5.6岁和3.9岁,具有高中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的占85.5%和46.4%、分别增加了6.6%和12.1%,有专业职称的占15.9%、增加了
2.1%,领导班子结构明显改善。
1987年4月,市委决定改变党委的领导体制,分期分批地、逐步地将部分企业事业单位
党的组织关系划给区委。经过试点,到1987年底,有1031个企业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完成属地
领导的交接工作。
1987年6月10日,市委提出:“要把党的建设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起来,运用制度来保
证和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同时,介绍了正阳河木材综合加工厂党委创造的党的建
设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即:每年年初,制定党的建设工作目标大纲,从党委到党委各部门和
总支部、支部,明确各项建设的定性、定量要求,并且把这些要求层层分解,按月落实到人;
定期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使每一个党务部门、每一个党的工作干部、每一个党员都承
担起工作和责任。8月22日,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党的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明确了党的建设工作的标准、内容、制度、责任以及考核奖惩办法。1990年8月30日,市委
八届八次全会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党的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员教育为基础,
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目标管理为手段,以制度建设为保证,按照区分不同的战线,实
行分类指导,抓住薄弱环节,解决重点问题的办法,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管党用党’的主渠
道作用,把党的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支部,切实加强经常性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强调:
“实行目标管理要做到全方位实施,内容具体,目标切实可行,把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
度真正付诸实施。”11月29日,市委印发《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三会一课”
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培训
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制度》,使党的建
设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新的经济成分不断涌现,要求相应地调
整党的组织设置。经市委同意,1987年8月22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租赁承包企事业单
位、个体工商户、个体科研所及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意见》,对农村乡镇企业、集体外
出务工经商办企业专业户、跨村跨乡的经济联合体、租赁承包企事业单位、城市个体工商户
和个体研究所、集中贸易摊点从业个体工商户、分散经营或固定从业地点的个体工商户的党
员如何组建支部、小组和支部归属问题做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委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1987
—1988年对基层支部陆续进行了调整。1987年9月,在试点的基础上,市委对企业内部党政
群机构和专职党群工作人员加以精简,使党群工作干部大为减少。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
发出《通知》以后,市委决定恢复党委的职能部门,增配专职党务干部和群团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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