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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中共地方组织》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一章 组织工作
 
 
第二节 党员队伍建设
 
 
  从秘密建党到公开建党 1945年底到1946年初,市委根据秘密审慎的建党方针,在进步
的工人和青年学生中发展了少量党员。到1946年4月,连同老解放区调到哈尔滨的,全市有
党员近300人。4月22日,东北局发出《关于发展党的指示》,指出:“为了建立巩固的根据
地,必须有强大的党组织,现在应该注意在斗争中慎重地发展党员”;“发展的对象主要是
工人、雇农、贫农、佃农、店员、革命知识分子,还应注意在城市大产业、大交通企业、大
商店及大中学校中发展党员。”哈尔滨解放后,市委遵照东北局的指示,采取在“斗争中发
现,个别考察,秘密发展”的方针,发展了一批党员。到1947年2月,全市有党员1004名,
为组建基层党组织、建立党的组织生活创造了条件。1947年5月19日,在整顿基层支部、审
查党员的基础上,市委作出《关于积极发展党的决定》,提出:“要随着运动的深入发展,
积极发展党。重点在群众运动中涌现的英雄、劳动模范、积极分子及觉悟较高的工会会员、
民主青年联盟盟员、大百货商店店员中的积极分子、农会中的积极分子及农村干部”。各级
党组织遵照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结合各项群众运动积极发展党员。到1947年末,在公营工
厂企业、机关、学校和有工作基础的郊区村屯及较大的私营工厂商店中相继建立起党的组织
或有了党员。
  1948年6月13日,经东北局批准,市委决定,“从1948年7月1日起,市委和各区委完全
公开。机关、学校、医院、工厂、商店及市郊区农村的党支部亦有计划、有准备地完全公开。”
6月下旬—9月上旬,市委根据东北局提出的“部分的、有重点的、有步骤的公开建党”的
精神,首先在自来水厂等4个公营工厂支部、靠山屯等4个近郊农村支部、15个部队支部、7
个学校支部进行公开建党工作。经过总结经验,市委先后作出《关于建党的决定》、《关于
公开建党的决定》和《关于建党工作和宣传工作》,决定:“公开发展党的重点第一是工厂,
第二是学校,第三是近郊农村,向工人、职员、革命知识分子和农民中的先进分子敞开大门。
在工厂,着重发展有政治觉悟、工龄长、技术熟练、生产积极的工人;在其他行业及部门,
着重发展各种运动中的英雄、模范以及工会、青年团中的骨干分子;在农村,着重发展经过
土地改革斗争的贫雇农及其他劳动者中的先进分子。”当时提出的入党条件是:“承认党章
党纲;积极生产,努力工作,带头参加劳模运动和生产立功运动;响应党和政府的一切号召,
带头遵守和积极执行政府的一切政策法令;历史清楚,成分好,为人正派,联系群众,为群
众所信服”。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的决定,公开建党之前在党内外进行教育,使
党员深刻了解公开建党的政治意义,使群众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和党的最高纲领。同时,对党
员状况、支部环境、工作基础、同群众的关系等进行细致的了解和分析,为公开建党做好准
备。并且按照“公开建党首先从整党开始”的要求,进行公开整党,检查党员的思想、立场、
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克服存在的缺点,树立党员的形象。1948年下半年,各
基层党组织根据自来水厂等单位的经验,采取“自报、公议、党委批准”的方法,公开发展
党员1841名。1949年,随着创生产新纪录运动的开展,涌现出大批阶级觉悟高、立场坚定、
工作积极、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积极分子,公开建党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到年底,全
市党员为1948年7月的3.43倍。1951年底,全市党的组织全部公开,发展党员工作也全面公
开。
  有重点地发展党员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哈尔滨市从1950年7月起停止发展党员,
总结前几年的建党工作。从1951年2月开始,全市党组织进行整党。各级党组织结合抗美援
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爱国主义竞赛等运动,加强积极分子工作,为以产
业工人为重点发展党做好准备。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把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和优秀工作者登
记造册,从中发展积极分子,建立积极分子名单;吸收积极分子参加整党教育,学习党的基
本知识;对好的、比较好的积极分子进行忠诚老实考察、觉悟程度考察、工作写实和历史审
查,做好发展前的考核工作;市委集中培训组织员,充实到基层党组织,加强建党工作。
1952年下半年,陆续开始发展党员。到年底,分3批(“七一”、“十一”、年终)共吸收
4450名积极分子入党。在全市党员中,工人成分的党员占55%。
  1954年初,市委提出:要“加强对建党与巩固党的领导,提高党员质量,壮大党的队伍,
不断改变党内成分,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从组织上保证总路线、总任务和哈尔滨市1954年基
本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3月初,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制定组织工
作计划。随后,组织全市基本建设部门和工厂企业学习车辆厂加强支部建设、发展党员的经
验。按照市委的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建党的重点放在新建、扩建的工厂和部门,全年发展
2362名工人入党。
  1955年以前,在全市高级知识分子中,有党员100名,占高级知识分子总数的8.92%。
在批判“关门主义”和保守思想之后,各级党委开始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1955年下
半年,市委要求各大专院校党委加强对积极分子队伍的调整和教育工作,扩大积极分子队伍。
1956年2月25日,市委部署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要求各级党委向党员普遍进行发展知识
分子党员重要性的教育,帮助基层组织拟定具体发展计划。在第一季度,各级党委在高级知
识分子中发展党员37名,为1952—1955年的1.32倍。3月24日,市委举行入党宣誓大会,省
委第一书记欧阳钦、市委第一书记任仲夷等参加会议,任仲夷讲了话。这次会议,激发了广
大知识分子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和政治热情。据对35个单位的统计,到3月31日共有5017
名知识分子要求入党。
  1956年6月16日,市委提出:农村发展党的重点,放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社、信用
社、手工业合作社、国营和地方国营农场、农业技术指导站、拖拉机站和灌溉站。要着重在
社会主义改造中表现积极的贫农与下中农中发展党员,同时注意吸收上述成分的小学教师、
沿江渔民和劳动妇女中的积极分子入党。对个别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中农也应注意发展。各
区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指示精神,检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克服忽视农村党的工作的思想,研究改进措施,制定发展计划。同时,把整社建社同整党建
党结合起来,整顿和扩大积极分子队伍,训练建党工作干部,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生了很
大变化。
  调整发展速度 1957年,中共中央提出:“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党员数目不足,而是党
员的数目已经很大”,“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应该根据党章的精神,不断地为更加提高党员标
准而斗争”。遵照这个精神,市委决定停止执行原定计划,规定:党员较少的公私合营工厂
企业、手工业合作社和科学艺术部门,在上半年集中力量作好巩固党的工作和发展党的准备
工作,特别是做好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工作,下半年必须经过市委批准,在确保党员质量
的前提下个别发展党员。要求各级党组织向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讲清暂时停止发展党员、提
高党员标准的意义,继续做好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分工培养、定期整
顿积极分子队伍和写实制度。
  1958年3月14日,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市委制定《1958年发展新党员的工作计划》,
提出:“必须在确保党员质量的条件下,有控制地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人,特别是有觉悟
的老工人与高级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接收入党。并且在一些薄弱部门和没有党员的部门适
当地发展党员。”11月11日,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有计划、
有步骤地在人民公社的新办工厂、生产队、学校、托儿所、食堂等单位尽快建立起党的组织,
特别是要做好钢铁战线上发展党的工作。当年,各级党组织共发展党员2507名。新发展的党
员,大多数是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1959年1月,市委制订1959年发展党员计划,拟在全市
发展党员8000至1万名。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指出:在前一段接收党员工作中,出现了一些
注重数量,忽视质量的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提高认识,按照更高更严的党员标准接收
党员。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和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审
查和教育发展对象,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发展党员。1959年,全市共发展新党员13267名。1960
年2月9日,市委召开市直属党委组织部长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继续坚持‘更高更严’
的党员标准,把大跃进当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分子中最先进的,同时又是政治、思想、立场、
作风、工作、生产、学习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具备党员条件的分子吸收入党”,“全市再
发展1.3—1.5万名新党员。”1960年,各级党组织注重在文教卫生、社办工业、集体福利
事业、农村生产队和新建扩建工厂的车间、工段、小组等党的力量薄弱或没有党员的部门和
单位发展党员。到年底,全市发展党员1万名。
  1961年4月,省委针对3年来接收新党员较多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跟不上的状况,决定:
1961年,除在少数党的力量十分薄弱而又有建党条件的地方可以接收少量党员外,其余地方
和单位一般停止接收新党员。遵照省委的指示,市委和全市各级党组织在1961—1963年期间,
本着“严格控制,个别接收”的原则,共接收新党员1925名。从1964年11月开始,根据省委
的指示精神在未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地方暂时停止接收新党员。
  1966年1月10日,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和东北局、省委的有关指示,制定《哈尔滨市今后
五年接收新党员规划》。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这个《规划》未能执行。
  拨乱反正后的建党工作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靠“造反”起家和帮派思想严重
的人乘机混入党内,使党的队伍在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严重不纯。1978年4月28日,经
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提出:“要进一步深入揭批‘四人帮’的修正主义建党路线,肃清其
流毒和影响。要按照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的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前
一阶段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整顿积极
分子队伍,建立健全培养、考核制度;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肃党的
纪律。12月30日,市委提出要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过程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科技、
文教和生产第一线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发展党员,迅速改变党员分布不合理的状况。按照市
委的部署,各级党组织发动党员,对“四人帮”的修正主义建党路线和组织原则,以及在发
展党的工作上搞突击、搞对等、指名发展、唯成分论等进行揭发批判,对“文化大革命”中
发展党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对哈尔滨电机厂、东北轻合金加工
厂等单位进行检查,纠正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并且推广了一些单位的建党工作经
验。1978—1979年上半年,全市共发展党员5689名。在这批党员中,知识分子的比重,比
1977年上升9%;生产骨干占55.2%。
  1980年下半年至1981年,各级党组织按照市委提出的“积极慎重、强调质量、坚持标准、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有控制地发展了一批党员。1982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提出:
“今后发展党员工作,要从建设‘两个文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这
个战略任务出发”,“质量问题要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6月18日,市委传达中共中
央组织部指示精神,要求各级党委坚持发展党员质量,逐步改变党员分布和构成不合理的问
题。下半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自查。年底,市委组织部对12个单位进
行抽查,总结了道外区委等单位的经验,剖析了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各
级党组织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1983年,全市共发展党员3081名。
  1984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提出:党的组织要进一步清除“左”的思想,提高认识,
大量吸收知识分子入党。1985年1月21—23日,市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
和省委组织部的指示精神,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克服“差不多”、“松口气”的思想,进一
步做好在优秀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力争
在两年内解决优秀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在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这项工作上,
抓出成效来。会后,各级党委发展知识分子入党的工作有了进展。上半年,全市共发展党员
3420名,其中知识分子占62.9%。6月29日,市委召开经验交流会,介绍了市第一医院党委、
动力区委和道外区教育局党委的经验。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
子的观点,增强在优秀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到9月,全市优秀知识分子
“入党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据对教育部门的统计,1985年1—9月,共发展952名优秀
中小学教师入党,是1984年全年在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总数的2.4倍。
  1986年2月6日,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
对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检查。从1988年开始,这个作法形成制度,每年年末检查一次。1988年
全市发展党员5697名。12月末,按照市委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及市直属党委在基层党委普遍
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审、评、谈的办法,对312个基层党委(占全市基层党委总数的
46.6%)、3101名新党员(占全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4.4%),进行检查,肯定了各级党组织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建党方针的成功作法,指
出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并且为下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应遵循的原则。
  1989年9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在部分单位进行党员重新登记工作的意见》。
10月21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部分单位进行党员重新登记
工作的实施方案》。会议确定:重新登记的范围是市、区党政机关的党员,隶属市委的大专
院校的党员,以及由市委认定需要进行党员重新登记的单位的党员。10月28日,市委召开会
议做了动员和部署。为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市委培训了368名基层领导干部,调整了
不具备领导开展党员重新登记能力的领导班子,派出4个工作组进驻薄弱单位。按照市委的
要求,进行党员重新登记单位的党委制定了工作方案,抽调干部组成专门的办公室或指导小
组,培训了骨干;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动员和启发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
《准则》、江泽民在国庆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共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文件。在
广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有关党委组织党员经过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党委审查等
步骤进行了党员重新登记工作。参加这次党员重新登记的,共有495个单位、1738个支部、
20560名党员(占全市党员总数的9.3%)。按照有关政策,对其中的133人(占参加登记党员
数的0.65%)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不予登记的17人、退党除名的2人、劝退除名的7人、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7人、延长预备期的4人、开除党籍的13人、留党察看的9人、给予其它
党籍处分的37人、暂缓登记的37人。另有45人(占参加登记党员数的0.22%)待处理。之
后,市委组成验收组,对全市党员重新登记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1989年,全市发展党员4327名。10月20日至12月10日,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按照省
委组织部的要求,采取市直属单位党委普遍自查,市委组织部重点抽查和区委、县(市)委
及区、县(市)直属党组织自查,市委组织部个别抽查的方式,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检查。
全市共检查了415个党委(占党委总数的71.92%)、4666个总支部和支部(占总支部和支
部总数的31.3%)、6416名新党员(占1988年和1989年发展新党员总数的64%)。从检查
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
加强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新发展
的党员,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的仅占0.18%。
  1990年8月30—31日,市委召开八届八次全会(扩大),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要求。9月,
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按照
《细则》的规定和市委的要求,各区委、县(市)委普遍成立了由主管书记和组织、宣传、纪
律检查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党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督促检查等具体措施,加强了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控制和指导。各基层党委建立发展党员
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议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全市80%以上的党组织建立发
展党员工作责任制,从积极分子的选定、培养、考察、讨论审批到预备党员转正,实行了责
任到人、目标管理和定期考评的制度。11月,市委责成市委组织部对9个区委、县(市)委,
两个市直属机关工委和32个市直属党委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全
市发展党员的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呈现均衡发展的态势,质量进一步提高;新党员的结构和
分布有较大改善;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积极探索,悉心总结,积累了一些有益的
经验。
  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 从1979年开始,全市各级党组织每年都按照市委的指示,
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1981年5月18—22日,按照市委的指示,市委组织
部提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普遍开展以密切党群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五个
一”活动:要求每个支部开一次检查党群关系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主动找群众谈心,搞
一次家庭访问;党员负责干部走访和慰问各种代表人物和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干部、
群众,切实帮助解决一两个困难问题;结合“五讲四美”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
做一件好事;各级党组织在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基础上,搞一次优秀党员事迹报告。
在这次活动中,市委、市政府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带头走访病休、离休和当顾问的老
红军、老干部及其家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拨出专款救济生活困难的职工;各基层党组
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生活问题。据对64个党委的统计,参加这次活动的
党员达8.1万余人,占党员总数的93%;找群众谈心、听取意见达11万多人次;走访慰问
5.5万余户;为群众做好事达5.38万余件。全市在“七一”前评出优秀党员8301名,召开优
秀党员事迹报告会近千次。
  1982年5月24日,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在“七一”前后,普遍开展以“拒腐蚀、永不沾”、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内容的“五个一”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列宁和毛泽东关于
反对腐化变质的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结
合典型案例,开展一次如何防止腐化变质的专题讨论;围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
斗争,召开一次领导班子谈心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亲自给党员讲一次党
课;组织党员个人或集体为精神文明建设做一件好事;结合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召
开一次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实际,积极开展
“五个一”活动和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活动。各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反腐蚀
大讨论,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做好事,带头讲党课;各区、局、企业党委注意总结和宣
传本单位、本系统的先进经验。1982年,全市共评选出先进党支部1032个,占支部总数的
11%;选出优秀党员10149名,占党员总数的7.5%。全市举办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1046次;
开展以反腐蚀为中心内容的大讨论3722次;召开领导班子谈心会752次;召开支部民主生活
会13333次,平均每个支部召开一次以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共讲党课7194次,听课的党员
和积极分子达19.78万人次。
  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于1983年2月17日发出《关于开展争当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
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争当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活动广泛深入、扎扎实实地开
展起来,并且以此为动力,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1984年,在全市继续开展争当先进党支部、
优秀党员活动。1985年4月18日,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指出:“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地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和总目标来开展,同党在各个
时期的中心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整党和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严格组织生
活紧密地结合起来。要求各级党委在活动中,注意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不断调整、充
实、丰富活动的内容。1987年4月10日,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几点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事迹经验交流
会精神,把增强党组织活力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之更好地
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使党的建设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新形势的需要。按照市委的
指示,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抵制新的不正之风、“双增双节”等党的中心工
作,不断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许多单位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提出“做
一流工作,创一流水平”的口号,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1987年,全市共涌现
出先进党支部1149个,占支部总数的10%;涌现优秀党员11306名,占党员总数的5.3%。
在优秀党员中,各级先进工作者和模范人物占90%以上;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占52.8%;
生产第一线的党员占42.2%;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占5%。
  1988年1月17—19日,市委召开七届八次全会(扩大),提出: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有
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做新时期合格党员”活动。8月4日,市委八届二次全
会(扩大)通过《关于开展“做新时期合格党员”活动的决议》。9月,市委举办培训班,
训练200余名开展活动的骨干。10月4日,市委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做新时期合格党员”
活动的方案》,并且在108个基层党委、1338个支部首批开展活动。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省委
组织部对哈尔滨市开展这个活动予以肯定。随后,“做新时期合格党员”活动,在全市逐步
铺开,先后分三批,到1990年7月全部结束。参加活动的,有党支部(总支部)14861个、党
员208861名(占党员总数的96%)。1990年“七·一”,市委表彰了116个先进党组织、222
名优秀共产党员、6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1个党风建设先进集体、34名党风建设工作先进个
人。
    1972--1990年党员基本情况见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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