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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拔和调整干部 1945年末,哈尔滨市有党员干部不足百人。1946年5月3日市政府成立
时,旧政权遗留的职员亟待整顿。5月末,市委决定调整市政府机构,充实新的力量。自9月
起,从各中学陆续选调青年学生160余人。并且,任命一些民主人士为局长,精减职员千余
名。至1947年10月,全市有干部483人,但是各区和附属机关的干部仍不敷需要,有的区只
有两三名干部。1948年9月20日,市委提出:要本着“大胆提拔,但不能跳跃式提拔”的原
则,提拔新的优秀分子。10月3日,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培养干部的通知》,提出:凡是
在工作中经过考验、群众认为是好的优秀分子、工作队员、街公所工作人员,区委要举办小
型短期训练班进行培训,并且从中抽出一批优秀工人干部送市委组织部轮训班学习;凡是参
加土地改革的干部,经过审查考验,也应列为培养训练对象;贫雇农中的优秀分子,除集中
训练外,应大胆吸收他们到区、村政府工作;对已参加工作的一般被斗地主富农的子弟,如
果是知识分子,无不法行为,则采取改造的方针,尽可能介绍到一般机关去工作;市直属各
总支部要对新党员和较好的旧职员进行有计划的训练,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工作水
平;总工会除办长期学校外,必须不断开办工人短期训练班,并且挑选工人干部到市、区政
府工作。按照市委的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办学校和训练班,大量地培养训
练干部。1948年和1949年,全市共培养提拔新干部2713名。至1949年底,全市干部达9592名。
1951年,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大胆审慎地提拔那些经过培养训练、在各种政治运动中
受过锻炼、考验的干部和积极分子,让他们到一定的领导岗位上工作,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据此,市委组织部定期召开党的组织委员和组织部长座谈会,研究提拔干部的工作。各级党
组织按照干部标准加强了了解、挑选、培养和审查干部的工作。这一年,全市共提拔3952名
干部。
经过“三反”、“五反”运动,广大干部经受了教育和考验,全市涌现出1.14万名积
极分子。1952年,市委在万余名积极分子中挑选3133人,经过培养训练提拔了2382人。1953
年,哈尔滨市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迫切需要大量干部。6月1日,市委发出《关于培养提拔
干部问题的指示》,指出:要坚决纠正保守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按照德才挑选干部的政策,
在大量培养的基础上,大胆地提拔干部;必须重视提拔工人干部,并且作为今后提拔干部的
重点;今后全市除新建的基本建设单位、工厂、财贸组织等由市委负责配备干部之外,其它
工厂企业和机关均应本着自力更生、就地取材的方针,自己大胆提拔干部,补充缺额、调整
质量。此后,市委从工厂企业和机关抽调大批干部充实和加强新建扩建重点工程单位,同时
按照“有德有才”的标准,在全市共提拔各类干部3005名,其中,担任科长级以上职务的有
285人,有些干部任局长、处长时仅二十二三岁。1956年,随着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伟大胜利,哈尔滨市承担的建设任务更加繁重,干部力量明显不
足。4月5日,市委提出:“各级组织要把培养、训练和大批地提拔干部,特别是培养大批科
学技术专家和专门人才,作为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坚决地
提拔干部。”按照市委的要求,全市各单位于1956年上半年共提拔股级以上干部2270名。由
于各级组织从各个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考察了解,提拔的干部质量较高。据对新提拔的
1362名科级干部的考察,胜任工作的占98.97%。1957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今后
干部工作方法的通知》,指出:“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使干部的职务稳定下来,使干部的
工作专业化,避免不必要的调动,以便他们在相当长时期的工作中积累经验,增加知识,成
为有经验有能力的工作人员。”市委和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这一指示,1957—
1958年全市基本上停止了提拔干部。
1959年,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0月27日至11月3日,市委提出:“必须在培养提
高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积极适当地提拔干部”。“各工厂企业
要争取在半年内把各级领导职务的空职、代职全部配齐;争取在一年左右将各级领导职务都
配上正职,并且还要争取做到在中层职务中配上正副职2—3人。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应各配备
上正副职3—5人。在工厂企业中还应建立后备干部队伍,以保证本部门的需要和储备力量,
为不断向上级党委输送干部打下基础。”至年末,全市各级党组织有计划地提拔各级各类干
部2175名,其中局级14名、处级103名、科级1193名,全市干部总数达10.5万余人。1960年
1月22日,市委召开全市组织部长会议,提出:全市全年计划提拔科级以上干部8000—10000
名。根据市委的部署,各级党委打破论资排辈的框子,克服保守思想,有计划地提拔了大批
干部。到5月末,全市共提拔干部13130名,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188名。
从1961年开始,哈尔滨市的干部工作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转入以
教育提高为重点,3年多基本上没有提拔干部;并且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抽调8039名干
部充实、加强基层单位和生产第一线。1966年1月10日,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
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指示精神,制定《培养新生力量的规划》。1966年第一季度提拔
36名干部,其中60%是越级提拔的年轻干部,担任部、局、群团组织、城市人民公社和大专
院校、直属工厂企业的领导职务。“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规划》被迫停止执行。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市委在提拔和调配干部工作中侧
重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1977年9月28—30日,市委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议,部署结
合揭发批判“四人帮”整顿各级领导班子。市委提出:对极少数搞修正主义、搞分裂、搞阴
谋诡计而又屡教不改的,以及混进来的个别坏人,要坚决清除。1978年4月28日,市委召开
全市组织工作会议,提出:“要抓紧搞好各级领导班子的考察和整顿工作。对一类的要巩固
提高,对二类的要充实加强,对三类的要调整。对那些‘震派’、‘风派’、‘溜派’人物,
错误严重、态度很坏的人,要调整出领导班子;对那种虽然同‘四人帮’没有牵连,但政治
品质很坏,有政治野心,称王称霸,好搞宗派,投机钻营,招摇撞骗,玩弄权术,专门整人,
革命意志严重衰退的,也不能安排进领导班子;对那些精神不振,没有干劲,爱说空话,绕
开矛盾走的人,要进行思想教育,如果不改,也要从组织上进行调整。调整时要坚决贯彻执
行老、中、青三结合原则,要发挥老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注意发挥中年干部作用,加倍爱
护和培养青年干部。”此后,市委对部分区、局和工厂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了整顿和调整。
12月12日,市委听取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的汇报,决定:采取“抓两头”的措
施,继续对全市县级以上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和调整,并且具体规定了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各
区委和县级以上工厂企业领导班子的职数。至1979年9月,全市共处理和调整了268名靠造反
起家、违法乱纪和缺乏领导经验、需要在基层锻炼的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其中,撤职6
名,免职41名,自然解除职务88名,改任下一级领导职务90名,交流43名。同时,为125名
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或受历史上冤假错案影响,没有使用或使用不当的县级以上干部,
重新安排了领导职务或分配了重要领导工作;提拔了247名50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经过近
两年的整顿,全市271个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在组织上和精神状态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好的
有89个,占32.8%;比较好的有158个,占58.3%;差的有24个,占8.9%。
1980年7月29日,市委常委会议(扩大)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三位一体”的要求研究
调整领导班子的问题。会议提出:“要坚决把执行党的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具有专业知识
和组织能力,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的中青年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必须冲破阻力,
打破论资排辈思想和神秘观点,广开才路,依靠群众实行民主推荐、选拔干部。”“对问题
较多的领导班子要继续整顿;对于长期闹派性坚持不改的,要清除出去;对于利用职权谋私
利,影响坏、群众不信任的,要拿掉;对于能力弱、水平低、不胜任现职工作和只当官不干
事的,要从主要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对于‘文化大革命’中犯过错误的造反派,不认识、
不检查,坚持错误,群众信不过的要调整下去。同时,要妥善安排年老体弱的干部,使他们
能延年益寿,对年轻干部搞好‘传帮带’”。到年底,全市选拔了200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充
实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安置了35名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干部担任顾问、视察员或
离职休养(以下简称离休);安排了23名有丰富领导经验、德高望重的老干部担任市、区两
级人大常委会或政协的领导职务;对县级以上单位的190名在“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的中
层以上干部,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免职、降职、留用等处置。
1981年7月7日,市委常委会议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坚持革命化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各级
领导人员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决定继续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
级领导班子。“市直属机关部委办局和区要选45岁左右的,直属工厂和局属县级单位要选40
岁出头的”。要求各级党委选拔干部“不能搞大轰大嗡,不能搞‘一刀切’,要坚持条件,
掌握标准,看准一个选拔一个,不要勉强凑数。”会后,市委制定《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建设
的三年规划和五年规划》,规定了各年度选拔干部的具体目标。这一年,全市共选拔378名
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区、直属工厂企业和市直属机关部委办局的领导职务;安排563名处级
以上干部退居二三线。同时,处理和调整了1049名表现不好和不胜任现职工作的干部。1982
年,市委重点调整对发展国民经济影响大的单位的领导班子,加快了这些单位领导班子革命
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步伐。5月28日,市委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会议,确定:9
个工厂企业、30个盈亏大户和11个重点单位的主管局为调整领导班子的重点,并且规定了局
级单位和重点工厂企业党政领导干部的职数、年龄和应具备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这
一年,全市共调整县级以上领导班子155个,涉及干部608名。其中,提拔281名,平级调动
160名,退居二三线的167名。调整后的企业领导班子普遍减少2—3职,平均年龄下降两至5岁,
文化程度明显提高,绝大多数单位配上了专业技术干部。
1983年2月28日,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革的指示精神和“精简机构、
缩减人员、调整班子、提高效率”的要求,市委对市直属机关部委办局领导班子的职数、结
构、调整后的安排意见作了原则规定。按照这个规定,市委领导人带领有关部门的干部深入
工厂、企业、科学研究单位,采取基层推荐和民意测验的办法,选拔了一批干部。至6月下
旬,对市直属38个局和总公司的领导班子作了调整。10月18—22日,市委召开全市组织工作
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和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关于哈尔滨市领导班子“四化”建设
的八年规划》,决定对市直属机关部委办局的领导班子继续进行调整。12月29日,市委转发
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调整配备区县领导班子的意见》,对区委、县委,区、县人
大常委会,区、县政府,区、县政协,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的调整以及减少职务
交叉、搞好交流、严格控制职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至1984年5月,市直属机关92个部委办
局调整了91个。经过调整,领导班子成员由422人减少到356人;每个领导班子的职数由平均
4.8职减少到3.9职;平均年龄由56.1岁下降到50.3岁。其中,50岁以下的占37.6%;
45岁以下的占18.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0.7%,提高21.9%;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占18.5%。全市7个区、两个县的五大领导班子调整后,平均年龄由51.8岁下降到44.6岁;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占9.1%提高到占40.9%;正副区县长平均职数由6职下降到4.3职。
在调整中,全市提拔99名中青年干部担任局级领导职务,对退出领导班子的226名老干部作
了妥善安排。
在对党政机关进行改革的同时,市委对科学研究、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的领导班子
也进行了调整。1984年9月19日,市委发出《关于调整科学研究部门领导班子的原则意见》,
提出:凡留任和新提拔的干部必须是政治、思想好,懂知识分子政策,有较高文化、专业知
识,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勇于改革创新,能打开新局面的。新提拔的干部“重点在35岁至45
岁;个别50岁出头具有开拓精神,业务突出,文化程度较高,懂知识分子政策的也可提拔。
新调整的领导班子,个人一般不超过55岁,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下;党政第一把手争取干一两
届;整个领导班子形成55岁以下、40岁左右的梯形年龄结构。大专院校的领导班子可大一两
岁。”并且决定对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17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县级科学研究单位的领导班子
进行调整。到11月末,经过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党委讨论、市委批准,对17个单位的领导
班子作了调整。调整后,平均年龄由51.8岁下降到48.85岁,其中45岁以下的占29.33%,
45岁至50岁的占29.33%,51岁以上的占41.34%;文化程度,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占
57.33%,大专毕业的占30.67%,高中毕业的占9.34%,初中毕业的占2.66%。
1985年以后,市委把进一步调整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准备阶段的主要
工作。从6月开始,对市直属机关部委办局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这次调整,市委决定抓住
重点,通盘考虑,先调部委办,后调局;先调工作任务重、时间性强的,后调任务不紧迫的;
先确定第一把手,后配备副职;进领导班子与出领导班子同时进行。为使全市广大干部和群
众支持、监督这次调整工作,市委先后召开各单位领导干部会议、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负责
人座谈会、大专院校和科学研究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以及老干部座谈会等,进行深入动员;市
委主要领导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阐明选拔人才、调整领导班子的重要意义;新闻媒体发表
有关报道和文章,号召全市人民关心这次调整工作。随后,市委组织工作组深入省直属单位、
中央直属大工厂、大专院校、科学研究单位选拔人才,邀请专家、知名人士举贤荐才,在青
年干部中挖掘人才。至8月末,市直属部委办局领导班子调整工作结束。经过调整,原部委
办局领导班子成员中,留任或改任的占45.38%,退居二三线的占54.62%。9月26日,市
委发出《关于调整市直部委办局职能处室领导干部的通知》,规定:调整后职能处室的领导
干部,应由50多岁、40多岁、30多岁左右的干部组成。其中,50岁以上的不超过三分之一,
40岁以下的一般要占四分之一;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少于
三分之二。到1986年3月,市委直接为各部委办局配备组织部长、政工处长、人事处长132名,
指导101个部委办局调整配备自行管理的干部,提拔566名处级干部。调整后,各处室的领导
干部平均年龄由47.7岁下降到43.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8.8%,有中级以上职称
的比调整前增加37.5%。
1986年初,市委制定了《调整区级领导班子实施方案》。5月7日,市委组成3个工作小
组,开始对7个区的35个领导班子、125名区级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察。经过民主推荐、民意
测验和评议、有关部门评价、有关领导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推荐,市委决定采取纵向交流和
横向交流的办法调整区级领导班子。从国营大型企业和市直机关提拔、选调25名熟悉经济工
作或组织能力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干部到各区工作。对26名区的领导班子成员做了调整。
调整后,7个区的区委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3.3岁,下降2.9岁;区政府领导班子平均年龄
为43.6岁,下降2.9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增加29.8%。同时,市委为区、县(市)
调配了20名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同年12月到1987年2月,市委对93个局级领导班子、
334名领导干部的德、才、勤、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经过考评,好的领导班子占
38.7%,比较好的领导班子占54.8%;较差的领导班子占6.5%。在局级干部中,优秀的占
15%,胜任工作的占76.6%,基本胜任工作的占6.6%,不胜任工作的占1.8%。经过调
整,将23名副局级干部提为正职;将6名不称职的副局级干部调为正处级,另行安排工作。
1987年3月17日,市委责成市委组织部在道外区进行区的二级领导班子调整工作的试点。
4月20日,市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各区直属机关办事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的通知》,
提出:“调整领导班子要把革命化放在首位,要形成50多岁、45岁左右、40岁以下的年龄
结构,调整后的领导班子大专文化程度的不少于五分之二,力争达到二分之一;把7个区原
有的1222名中层干部减为804名。”为了推进干部制度改革,促进干部合理交流,本着对口
交流和择优择强的原则,市委从市直属机关和区直属机关抽调118名干部充实街道党的工作
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班子;从市直属机关选调34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区的专业性较
强的部门或经济杠杆部门;选拔28名优秀干部担任区的组织、人事、纪律检查等部门的领导
职务。
第三梯队建设 到1983年末,全市有县级以上后备干部1676名,但是数量不足、质量不
高、成才较慢。1984年1月10日,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第三梯队建设的指示,市委
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会议,提出: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结构合理、多层次、数量充足
的第三梯队。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每项专业配备2—3名后备干部的要求,全市应有
2500名左右县级以上后备干部。2月8日,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后备干部制
度的意见》,对后备干部的人数、条件、选定、培养、考核和管理等作出规定。同年上半年,
市委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进行全面考察,从预选对象中筛选,拟定了
39名市级后备干部名单;从市属企业事业单位挑选出50人,拟定了市直属机关部委办局领导
干部的后备干部名单;从党政机关选派42名中青年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从市直属单位二级
领导班子中选拔120名拔尖的中青年干部,作为本单位重点掌握和考察了解的后备干部人选。
下半年,市委在呼兰县、市五金交电公司、化工三厂进行公开推荐、公开名单、公开培养的
选拔后备干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经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省委肯定后,在全市推广。1985年
2月8日,市委发出《关于在整党中加强第三梯队建设的通知》。按照市委的要求,各级党组
织对60年代以来的留学生、研究生,“文化大革命”前省委组织部门选调的优秀大学生,机
构改革中多数群众推荐而未能进入领导班子的优秀干部,30岁至40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的干部进行了重点摸底。经过分类排队和考察,选出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补进第三梯队。6
月11日,市委发出《哈尔滨市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第三梯队建设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对选拔后备干部的标准和有关事项作了规定。同时规定了各级后备干部的数额。到1986年3
月,全市县级以上后备干部达2212名。其中,市级后备干部22名,市直属机关部委办局和区
县级后备干部532名,市直属和局属县级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1658名。4月11日,
市委制定《哈尔滨市1986年—1990年第三梯队建设规划》,提出5年内第三梯队建设的指导
思想、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此后,把第三梯队建设列为组织部门的日常工作。
为新解放区和重点企业输送干部 1947年夏,全国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
中共中央决定从东北解放区抽调干部随军南下,接收并管理新解放的大中城市。根据东北局
的指示,市委提出:“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既为本市需要培养干部,又要为新解放区输
送干部。”“在干部质量上要前后方兼顾,根据各部门干部强弱,将调走的与留下的适当调
配。”1948年末,根据东北局的决定,市委组建哈尔滨南下干部大队,经过集训,于1949年
4月27日离开哈尔滨,奔赴新岗位。1949年7月,抽调两广、云、贵、康(原西康省)、川6
省籍的大部分干部回原籍工作。9月,又抽调一批干部赴江南、华南和西南地区工作。到年
底,全市共抽调南下干部2000余名。其中,省军级干部6名,地师级干部4名,县团级干部26
名,区营级干部215名。
1950年10月抗美援朝开始后,市委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军参战的同时,提出:干部
调配“必须为党的当前政治任务和抗美援朝的需要服务”,先后抽调663名干部参加抗美援
朝的战勤工作。
随着经济建设的全面展开,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制定配备计划、严格审查和有针对性
地进行教育,共抽调1117名干部充实国防工业、重工业、基本建设等企业和市政府的财经、
商业部门。1953年初,为了解决新建和扩建单位缺乏干部的问题,市委责成市委组织部进行
调查,制定调配计划。2月18日,市委组织部向市委提出报告,建议“除大胆提拔干部外,
还要从党政工青等领导部门,采取分配任务和包干的办法,为基本建设部门输送干部。”2
月末,市委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动员各级党组织克服本位主义和保守思想,保质保量地完成
抽调任务。到年底,市委通过从有一定工作基础的老工厂企业抽调干部、吸收中学生参加工
作和接收省委派的干部等渠道,为新建和扩建单位配备了2690名干部。同时,为上级和外地
输送651名干部。1954年初,伟建机器厂、东安机械厂、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轴承厂进行
扩建,铝合金加工厂(今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
汽轮机厂、哈尔滨电刷厂(今哈尔滨电碳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开始新建。市委按照“在
施工前将主要的急需干部配齐”和“从老厂抽调干部加强新厂,从各方面抽调干部支援重点”
的原则,为新建和扩建的工厂充实2638名干部。
1955—1956年初,哈尔滨市农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商店、专
业代销店和专业公司相继增加。市委采取从工厂企业内部生长、互相调剂和抽调骨干的办法
为这些单位配备干部,并且重点为专业公司、公私合营企业配备了经理、厂长、党委书记、
工会主席和保卫干部。本着“强者多抽,弱者少抽”的原则,先后从各部门和企业抽调1452
名干部充实这些单位。
1958年,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呈现全面“大跃进”的势态,各条战线均需充实干部力量。
当年,市委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有顺序地调整配备干部5000余名。经过
调配,地方工业、手工业合作社基本上配齐了党政领导骨干;文化教育和卫生单位配上了较
强的领导干部;各区委、县委的职能部门和郊区农业合作社增加了领导职数。1959年,根据
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干部配备的指示,市委从市、县两级机关和工厂企业
抽调452名干部加强农村工作。其中,市派154名干部加强县、社领导核心;县派274名干部
加强公社和管理区的领导力量;派24名干部充实薄弱部门。当年,哈尔滨市为支援全国和全
省的经济建设,共输送1199名干部。1960年2月,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制
定《1960年抽调和输送干部规划》,提出:1960年哈尔滨市将为中央和省输送各类干部5000
名。市委要求各级党委“在调整配备干部上,必须坚持政治挂帅;分清主次、明确重点,首
先保证上级党委的需要,对本部门所需要的干部要‘眼睛向下’、‘就地取材’;树立全国、
全省、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积极主动地把质量好的优秀干部输送给国家。”各级党委根
据市委分配的指标,制定了输送干部的计划和名单。上半年,共输送干部3001名。其中,局
级干部5名,处级干部77名,科级干部403名,各类工程技术干部和专业干部773名;共产党
员和共青团员占80%以上。
培训干部 1950年1月4日,市委制定《哈尔滨市今后三年培养训练干部计划》,提出:
要办好市委党校和市一级各类行政干部学校,分期分批对各级各类行政干部进行培训;科级
以上干部都要带徒弟,可设副职的地方都设副职,大批培养干部;建立各种业务研究制度和
学习制度,使干部成为专业人才;举办各种正规与非正规的文化补习班,提高干部的文化水
平。1月11日,市委制定《关于培养技术干部三年计划》,提出:在9个中学的高中部设立专
科,培养化工、土木、毛织、造纸、机电、经济管理、会计、医务等专业人才。3月10日,
市委要求各区委、直属各总支部和市总工会等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经
过考验表现较好的工作队员、街公所工作人员、土改运动中的干部、贫雇农中的优秀分子,
以及较好的旧职员和工厂的优秀工人进行培训,并且挑选其中的突出分子送市委党校和行政
干部学校培训。根据市委的要求,市直属单位通过市委党校、行政干部学校和自办的干部学
校、训练班,分期分批地对干部进行离职培训。各系统、各企业本着“做什么学什么,缺什
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办业余技术学校和业余文化学校,组织干部参加在职学习。1952年12
月13日,市委制定《哈尔滨市1953年至1957年五年培养训练干部计划》,提出:培养训练干
部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要采取各种方法积极培养现有的干部和技术人才,努力改变干部质
量不高、数量不足的状况。《计划》规定,培训的重点是工厂企业的党政领导干部、技术干
部、基建干部,商业、合作社的领导干部,以及文化教育事业干部。其中,“要特别注重培
养提高主要负责干部——厂长、经理、局长、党委书记及军队转业干部和后备干部”。各级
党组织在培训干部中认真贯彻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与上党校、干校、轮训班培训相结合,
重点培养与普遍提高相结合,积极培养与大量提拔相结合”的原则,并且建立了培训工作责
任制和定期检查制度。1953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到来,干部培训工作也出现高潮。
各单位参加文化、技术、业务、政治学习的干部,一般均在干部总数的80%以上。此后,各
级党组织培训干部的数量逐年增加。1956年4月,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在市第一届党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哈尔滨市要“出机器、出干部、出经验、出技术工人”的要求。此后,
全市各级党组织培训干部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发展。
1958年9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干部“又红又专”的方针和有关《通知》,市委
制定了《1958年—1967年干部队伍与知识分子队伍又红又专规划》,对地级以上领导干部、
科级领导干部、基层领导干部和各种专业干部5年内在政治上、业务技术上、文化上要达到
的水平,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且提出:10年内,技术干部要有社会主义觉悟,树立集体主义
思想,决心为人民服务,不脱离政治,有一定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在政治上绝大多数成
为左派;在技术上,初级技术人员要有80%达到中级技术人员水平,中级技术人员要全部达
到高级技术人员水平,高级技术人员要有30%参加国家科学考试。按照市委的要求,各级党
委也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又红又专”计划,大办党校、干校和各类红专学校,普
遍轮训干部。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干部。1960年,广大干部和职工掀起了
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的热潮。3年中,全市共训练干部和党员12万余人次,其中培训脱
产干部23862名。
1961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轮训干部的决定》。12月4日,市委要求在全市
“迅速在全党开展一个新的学习运动,重新教育干部,首先把各方面领导干部普遍轮训一遍。”
并且提出:轮训“必须认真运用中共中央所规定的学习理论和总结经验相结合的方法。要充
分发扬民主,活跃学习思想,使干部在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空气中自觉地进行学习。整
个轮训工作必须本着中共中央指示的‘弄清思想,团结同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宗旨,
切实做到‘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分清是非,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同时,市委全会决定市、县两级党校和轮训班分期分批对干部进行轮训,并且在道外人民公
社和呼兰县先行试点。市委和各级党委均成立了由主管书记和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组成的
轮训干部领导小组;抽调干部加强党校、轮训班的领导力量。这次轮训,组织干部重点学习
《党的生活的几个问题》、《社会主义建设的几个问题》、《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党政
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关于党员的权利、义务和党的方针、政策(1962年秋,又增加学
习中共中央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在轮训中,党委、党校和学习班的领导干部积极创造条件,
使大家敢于讲心里话,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贯彻执行“不戴帽子、不抓辫子、不
打棍子”的原则;领导干部主动担担子,进行自我检查,使干部消除顾虑,活跃思想。到
1961年12月末,全市共轮训各级领导干部24016名,占应轮训干部的94.3%。1962年12月—
1963年3月,轮训基层干部53165名。“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此项工作被迫停止。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中共中央于1977年10月5日发出《关于办好党校的决定》。
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哈尔滨市相继恢复市、区党校8所、中央直属工厂党校8所,共配备教
员196名,每年可轮训干部6000—8000名;恢复和创建市直属系统干部学校9所,每年可培训
干部3000—4000名;28个局和企业开办有固定场所的训练班,每年可轮训干部6000人左右。
1979年初,市委责成市委组织部对各级各类干部的业务技术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进行调查研
究。经调查,大型工厂企业和工交、财贸系统县团级领导干部中,精通业务、管理水平较高
的分别占23.53%和25%,略通业务、管理水平一般的分别占64.7%和55.6%,对本行业
务基本不通、不大会管理的分别占11.77%和19.4%。这些单位的干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大专以上程度的占19.9%,高中程度的占32.4%,初中程度的占42.2%,小学程度的占
5.5%。1979年4月24日,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哈尔滨市干部培训工作三年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全市干部培训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党上下动手,
上下结合,层层制定规划措施,普遍提高干部素质,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确定:“市委
党校、市专业干校负责轮训市委管理的干部;各区、局、厂的党校、干校和干部训练班负责
轮训各自分管的干部;专业干部和技术干部主要由基层党委负责培训。”“各区主要是办好
区委党校;各局和市直属工厂企业要集中力量办好干校和干部训练班;局属县级以上单位都
要积极创造条件办好各种专业训练班;基层单位有条件的也要办离职或在职轮训班。”《规
划》规定:在3年内,各级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要离职轮训3个月左右。根据市委的部署,
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学以致用”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
学习内容,开展干部培训。1979年,全市参加党校、干校、“七·二一”大学脱产学习的科
级干部有11185名(占总数的60%),参加各种在职训练的干部有65316名(占总数的55%)。
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党群干部,主要是学习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科学技术知识
和文学、语法、逻辑、历史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和专业干部,主要是学习经
济理论、企业管理和业务技术。科学技术干部,主要是学习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先进技术
和外语。在此期间,市委总结推广了道外区、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和市卫生局、市化工局的经
验;各级党委建立相应的制度,加强了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980年4月14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必须把干部教育工作当作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
大计,认真抓起来”的指示,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按照市委的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市
干部教育工作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提出:要继续办好党校、大力办好专
业干部学校,切实搞好在职干部教育,逐步建立一个以党校、专业干校为支柱的干部教育网;
在三五年内把市管以上干部轮训一遍,使干部队伍逐步实现年轻化、专业化、又红又专。9
月24日,市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加速人才培养搞好干部教育的规定〉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对《五年规划》作了补充。各级党组织按照《五年规划》和《意见》,
调整教学计划,改革教学方式,扩大教学规模,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工作。许多单位在普遍
轮训的基础上,对干部进行系统的理论和文化、专业知识的教育。到9月底,全市参加学习
的干部达3000余人。到1982年8月末,在全市2801名处级干部中,参加离职轮训或长期在职
业余学习的占92.4%。其中,近半数人参加了系统的或比较系统的政治理论和文化、专业
知识的学习。
1982年12月2日,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搞好全市各类干部正规培训工作意见的报
告》,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认识,把干部培训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
实抓紧落实,真正做到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力争在三五年内使全市干部的政治水平、
文化水平和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1983年5月13日,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市直
属机关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从1983年起,凡是不具备大专、中专或高
中文化水平的中青年干部,必须通过党校、干校培训,并且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
学历,否则一律不得提拔任职。凡拟任科、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必须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
文化水平。今后凡不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得调入市直属机关工作,已在机关
工作但尚未达到这个文化程度的,要进行培训,合格者留,对不合格者要进行调整,另行分
配工作。”9月27日,市委制定了《全市干部培训八年规划》,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在革命
化的前提下分两步实现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提出:“全市13.6万多名干部,
通过系统化、正规化培训,3年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3.1万人增加到4万人;具有
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由4.9万人增加到5万人;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由5.6
万人下降到4.6万人。8年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增加到7.1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
度的下降到500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本上都要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且
规定:3年内,平均每年组织3000名干部学习大专课程,3600名干部学习高中、中专课程;3
年以后,平均每年组织6000名干部学习大专课程,8000名干部学习高中、中专课程。按照这
些要求,各级党委都制定了培训干部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党校、干校的建设,充实懂
教学的领导力量;积极建立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优先安排现职领导干部参加培
训。至1983年末,经省政府批准,市委党校、市经济干部管理学院、部分县和局的党校和干
校、市直属机关大学、电视大学和一些大型工厂企业的职工大学、工学院,均举办了国家承
认学历的大专班和中专班;有些暂时未经批准的学校和专业培训班,也按照正规化的要求组
织干部进行学习。至此,全市的干部培训工作由以短期培训为主转向以系统的、正规化培训
为主。全市参加电大、广播、函授、刊授班学习的干部有6700名。1986年上半年,根据省委
组织部的要求,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制定《推行干部培训责任制方案》和《全市干部培
训“七五”规划(1986—1990)》,要求各级党组织在45岁以下干部中建立定向培训责任卡、
签订培训责任书。到年底,全市有11.5万多名干部建立了定向培训责任卡;市委组织部同
170个市直属单位签订了培训责任书。按照市委的要求,市直属各单位认真落实干部定向培训
责任制,全年共培训干部1.8万名。其中,参加大专以上培训的1.3万人,参加中专和高中
培训的5000人;获得大专毕业证书的2600名,获得中专和高中毕业证书的1700名。在全市45
岁以下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4.4%。
1988年以后,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哈尔滨市的干部培训工作,逐步将培训内容
由注重文化知识向突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方面转移,培训对象由全口径的干部培训向以领
导干部为主转移。1988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培养训练应作为
今后干部工作的一个重点。”1989年1月11日,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加强领
导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确定:今后“全市干部培训工作,在培训对象上,突出领导干部;
在培训内容上,突出政治培训;在培训形式上,突出岗位职务培训。”当年,市委组织部举
办了领导科学培训班、市直属机关干部政治理论轮训班、硕士学位进修班、赴经济发达地区
考察学习班、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研讨班和领导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班。7—9月,市直属机关
各部委局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有400余人。1990年,全市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32期,培
训110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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