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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党报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处于地下状态的市委决定以市委委
员唐景阳个人的名义向地方当局申请创办《哈尔滨日报》。经核准,《哈尔滨日报》于同年
11月25日正式出版,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哈尔滨的宣传阵地。市委通过《哈尔滨日报》刊登
新华社的电讯稿;发表有关揭露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破坏和平的报道;宣
传中国共产党关于和平、民主、团结建国的主张;介绍东北抗联和东北人民进行抗日斗争的
回忆文章。
哈尔滨市解放以后,根据市委的指示,《哈尔滨日报》于1947年7月15日确定以“为人
民服务,为战争服务,为党的政策服务”为办报宗旨,以生产建设、政权建设、支援前线为
宣传报道中心。10月8日,市委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哈尔滨日报》的决定,要求《哈尔滨
日报》“集中群众的创造,根据群众的经验来指导群众的行动”,并要求各区和各单位党的
负责干部亲自动手领导通讯工作,把通讯工作看作是经常工作的一部分。规定各区、工作队、
街道工会、五大公营企业、总工会、店员联合会、中等学校、教育局国民教育科和市政府机
关各部门各建立一个中心通讯小组,由负责干部亲自担任或指定得力干部担任小组长,并且
建立写稿制度。经市委同意,哈尔滨日报社于10月10日召开千余人参加的通讯员大会,奖励
模范通讯员和先进通讯小组。到12月,全市建立起18个中心通讯小组,扩大了通讯员队伍。
1948年12月4日、9日,《哈尔滨日报》刊载北傅家区人和木材加工厂工人万成文写的题为
《火锯业锣鼓喧天》和《要减少生产中的事故》两篇文章。为此,市委书记张平化在12月11
日的《哈尔滨日报》第一版发表评论文章,鼓励和号召工人写稿。此后,在不到1个月中, 报
社就收到工人投稿稿件210篇。市委要求写稿人要以群众的语言来写群众的事迹和经验,根
据群众的经验解释党的政策、指导工作,并且要注意语言的通俗化,力求形式活泼、文字精
悍,避免长篇大论。市委决定加强《哈尔滨日报》与各方面的联系,使报纸与党的领导机关
思想意志息息相通,对报社工作人员参加市委会议、各单位党委会议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
各部门的负责干部为《哈尔滨日报》亲自撰写或组织撰写社论,争取每周发表一篇。《哈尔
滨日报》贯彻执行市委的决定,开辟了《工人》、《党的生活》、《团结生产》、《学习》
等许多专页和专栏,全面地实行了报纸工作的群众路线和“全党办报”的方针。
1949年6月15日,《哈尔滨日报》与《松江日报》合并,《哈尔滨日报》停刊。1953年1
月,市委决定将市总工会办的《新工人》报由市委领导,并且成立党报委员会,加强对报纸
工作的具体领导。同年10月1日,市委作出《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关于改〈新工人〉报为
<哈尔滨日报>的决定》,要求《哈尔滨日报》紧紧围绕市委每一时期的中心工作,经常以经
济建设特别是工业建设为中心,大力组织报道。1954年2月19日,市委发出《对改进〈哈尔
滨日报〉的意见》,强调贯彻报纸地方化的方针。《意见》指出:“今后对新华社电讯的采
用,应与大区报纸有所区别,除重要的言论、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以及对本市工作有直接指
导意义的电稿外,尽量减少刊载并应少占一版的重要地位”,应充分刊登指导本市职工群众
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稿件,并适当地注意报道的多样化,力求通俗易懂,文字简练,
生动活泼。同日,市委全会决定取消党报委员会,由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报纸,指定1名常
委负责对报纸的具体领导,并要求市委委员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干部及时给报纸写指导性文
章。
1955年2月25日,市委作出《关于改进〈哈尔滨日报〉的决定》,要求《哈尔滨日报》
经常地通俗地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党的总路线、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政策和决议;加强党
的生活的宣传,办好《党的生活》专栏;加强经济工作的宣传,经济工作的宣传材料应经常
占地方稿件的二分之一;改进和加强时事的宣传,对全国和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应经常占
报纸整个版面的四分之一;积极地在报纸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956年,《哈尔滨日报》
的办报质量有很大提高,地方新闻的比重由过去的30%增加到60—70%;评论文章不仅有新
鲜的材料,而且有新鲜的论点。一年当中发表社论、评论207篇,有时一天发表两篇;突出
地报道国家重点工程动工兴建和投入生产、提前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等经济新闻,特别是增
加对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改进了《党的生活》专栏和理论宣传,加强了对干部和职工理论
学习的辅导;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树立起自由争论、自由讨论的风气。
1957年6月25日,市委决定从8月1日起《哈尔滨日报》改出对开4版,要求报纸具有高度的战
斗性和思想性,并在实践中逐步做到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成为群众的良朋益友,树立起
能够深刻反映哈尔滨市实际情况、切合全市党员和广大群众要求的独特风格。市委还决定,
每年定期讨论报纸工作,全面检查报纸的报道情况。市委分工由第一书记亲自掌握对重大问
题的报道,其他书记也应经常具体指导自己分工范围的报道工作。市委委员、各部委负责人、
市直属各党组负责人要经常主动和报社有关负责人、编辑、记者保持密切联系,帮助他们明
确报道思想,及时提供报道线索,加强对报纸的具体帮助,并积极给报纸撰写文章和社论。
此后,报纸的社论和重要消息、文章都经市委有关领导阅审清样;报道有关的重大问题,要
经过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1961年6月15日,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报刊的指示精神,决定将《哈尔滨日报》
改为《哈尔滨晚报》(由对开4版改为4开4版),既要保持市委机关报的性质,又要办成一
张具有晚报特色的报纸。它的读者,仍然以广大工农群众和基层干部为主,兼顾知识分子。
在宣传报道上,要贯彻“四性”(政治性、思想性、战斗性、群众性)、“四活”(活人、
活事、活思想、活语言)和通俗化、地方化的方针。任仲夷对《哈尔滨晚报》提出“少而精、
短而精、小而精”的要求。《哈尔滨晚报》继承和发扬了《哈尔滨日报》紧跟市委中心工作,
注意报纸的政治性、思想性等好传统。在宣传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宣传报道哈尔滨市的中心工作方面做得比较得力,尤其是在战胜自然灾害、克服经
济困难方面,大力宣传了哈尔滨市人民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努力工作、勤奋学习等健康向
上的思想风貌。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哈尔滨晚报》受到冲击。1967年1月27日,报纸被“造
反派”改为《哈尔滨战报》,鼓吹“造反有理”,为“文化大革命”和派性斗争摇旗呐喊,
党报的优良传统遭到严重践踏和破坏。1969年9月1日,恢复《哈尔滨日报》。
粉碎“四人帮”以后,经市委同意,报社开展3次以拨乱反正、促进改革为目的的群众
性大讨论。在讨论中,系统地批判“文化大革命”初期给《哈尔滨晚报》加上的“三性一纲
一杂”(地方性、知识性、趣味性,以真人真事为纲办副刊,杂家办报)的罪名,推倒一切
诬蔑不实之词;否定“大跃进”时期刮共产风、瞎指挥风的错误宣传,肯定三年调整时期的
办报经验;批判“左”的错误,统一认识,并且按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的
一系列新要求,明确了按照新闻规律办报的认识;为给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搞好宣传报道,
奠定了思想基础。
到1980年末,按照市委的要求,《哈尔滨日报》的宣传报道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的轨道,并且注意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新闻规律刊发稿件:宣传经济政策、反映和指导经
济生活的稿件开始占优势;“假、大、空”一类报道基本杜绝;指导本地工作和社会生活的
稿件占总发稿量的四分之三左右;在坚持正面为主、表扬为主的前提下,发表了一些批评性
稿件,强化了舆论监督;增加了社会新闻和文体新闻的报道,充实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
加强了对新闻人物,特别是开拓型人物的宣传;适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要求,创办和
恢复了一些得到群众支持的专栏。
1980、1981年,邓小平、胡乔木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当前报刊新
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下发后,报社按照市委的要求,组织采编人员认真进行学习讨论,
进一步明确了办报必须遵循的原则,新闻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在政治上同
中央保持一致,在组织上服从党的领导,在宣传上统一于中央口径的思想。同时,强调报纸
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既要当好党的喉舌,又要成为人民的知音,做到指导性、思想性与
可读性的统一。1983年11月,经市委同意,市委宣传部改变报纸的审大样制度,实行总编辑
负责制。经省委同意,市委决定哈尔滨日报社增出晚报,定名为《新晚报》。1985年1月1日,
4开4版的《新晚报》创刊。经市委同意,哈尔滨日报社自办发行业务。当年《哈尔滨日报》
收订数超过10万份;《新晚报》收订2.2万份。1986年10月24日,经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市的
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由哈尔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召开,市的主管负责人和有关的各方
面、各战线的主要负责人作新闻发言人。1987年4月,市委宣传部建立不定期的新闻务虚会
制度,传达中共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指示和最新信息,研讨新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重
大新闻的报道。1988年,根据市委副书记单荣范的意见,市委宣传部代市委起草了《加强和
改进新闻报道的若干意见》。1989年5日10日,市委发出《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报道的
若干意见》,对新闻宣传的基调、党务和政务活动的公开报道、突发事件的报道、新闻宣传
中的保密工作以及新闻宣传纪律,做出明确规定。9月19日,市委发出《关于加强新闻舆论
监督的有关规定(试行)》,对于监督的指导思想、范围、对象、重点,对于新闻工作者在
实施舆论监督中的权利、原则、要求、程序、方法,以及社会各界支持舆论监督等,都做出
原则规定。经市委同意,哈尔滨日报社于1990年10月1日创办《哈尔滨农村报》,后改为
《哈尔滨城乡时报》。
建立广播电台 1945年8月20日,中共党员刘亚楼配合苏联红军接管哈尔滨伪中央放送
局(广播电台),建立哈尔滨广播电台。1946年5月,东北局决定接管哈尔滨广播电台,由
东北局宣传部直接领导;不久,将广播电台迁到佳木斯,改称东北新华广播电台。1947年1
月,市委决定建立哈尔滨广播电台。经东北局批准,新建立的哈尔滨广播电台经过4个月的
筹备,于4月20日开始播音。
按照市委的要求,哈尔滨广播电台配合战争形势发展和民主联军的胜利捷报,播放解放
区农民参军、支援前线的消息,播放《东北日报》的重要社论和东北行政委员会、省政府、
市政府的政令、通知、公告,以及革命文艺节目。哈尔滨广播电台还邀请知名人士高崇民、
车向忱、董纯才、阎宝航等发表广播讲话,揭露国民党的黑暗统治。同时,哈尔滨广播电台
新安装了1台4000瓦特的中波机和10台100瓦特的街头有线广播机,在市内装设了40个街头喇
叭,增强播放能力。1948年11月,哈尔滨广播电台改称哈尔滨新华广播电台。1949年5月1日,
市委决定将哈尔滨新华广播电台改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开始转播北平新华广播电台的重
要消息。10月1日,广播电台转播在北京举行开国大典的实况,使人民群众直接听到了毛泽
东主席关于“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庄严宣告。
从1950年6月1日起,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开始以两个台的名义,使用两个频率进行广播。
第一台称松江台,面向松江省各地;1954年8月1日原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后称黑龙江台,
面向黑龙江省各地。第二台称哈尔滨台,面向哈尔滨市。两台合署办公,由省委任命的编委
会统一领导。市委宣传部代表市委协管哈尔滨台的宣传报道工作。
1975年3月4日,市委根据省委关于将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从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中划分
出来的意见,决定成立哈尔滨市广播事业管理局(1983年3月改为哈尔滨市广播电视局)。
12月3日,市委批复哈尔滨市广播事业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广播节目的报告》,要求广播电
台不断提高宣传报道质量,把广播节目办得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听,使广播工作更好地动
员人民群众,团结一致,同心同德搞“四化”。
发展有线广播 1951年3月2日,市委决定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台、市文教局、市总
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友协、市文联、市工商业联合会组成广播委员会,组织、协调有
线广播工作;要求各单位很好地利用有线广播,向群众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教育和推
动各部门的工作。1951—1956年,市委先后召开哈尔滨市镇压反革命广播大会、哈尔滨市各
界人民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广播大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宣传广播大会、动员全
市职工争取4年完成五年计划广播大会,都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从1956年开始,市委推动各区委积极发展有线广播,首先在道里、东傅家、西傅家、香
坊、顾乡、南岗、太平7个区建立了城市有线广播站。随后,市委批转《市委宣传部关于哈
尔滨市郊区有线广播站的几项规定》,在天恒、朝阳、松浦、王岗4个郊区建立了农村有线
广播站。到1959年末,市属4个县在90%以上的农村人民公社建立了广播站,还建立了43个
管理区广播站,在较边远地区建立了6个收音站。各大工厂企业和大专院校,建立了300多处
自办的广播站。当时,全市收听喇叭达183223只。1975年11月24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农村
有线广播工作,要求各区委和各农村人民公社党委组织力量,认真抓好本区、本公社的有线
广播工作,迅速整顿、恢复已瘫痪的广播网络,积极创造条件发展广播专用线,大力普及广
播喇叭,争取一两年内达到队队通广播,户户有广播喇叭;要求市有线广播电台和市电话局
抓紧时间维护好由市区通往各郊区农村人民公社的线路,保证广播畅通和传输质量,逐步建
立起以市有线广播电台为中心,各区广播站为骨干,各公社广播放大站为基础的有线广播网。
1982年2月23日,经市委同意,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办好农村有线广播的通知》,
要求各区委宣传部加强对农村人民公社有线广播工作的领导,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报道新闻,播发政令,传播科学知识,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1983年
1月9日,市委决定撤销市有线广播电台,在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开辟农村节目。
建立电视台 经省委和市委同意,从1958年3月开始筹建哈尔滨电视台,并从当年12月
20日起进行试验广播,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开始试验广播的国内第三座电视台。当时,电
视台在市内机关、工厂、学校、街道的俱乐部、文化宫和公共场所设立10个电视接收点,有
5千多人看到了电视节目。1960年3月,经市委批准,哈尔滨电视台创办哈尔滨电视大学,于
4月16日举行了有1911名学员参加的开学典礼。经过长期的筹建和试播,根据市委、市政府
的指示,经省有关部门和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局批准,哈尔滨电视台于1981年3月建立。经过
再次试播后,从1982年8月23日起正式播出节目。1982、1983两年,市委常委会议4次讨论哈
尔滨电视台工作,对办台方向、设备、干部、经费、长远建设等都作出决定。
哈尔滨电视台建立以后,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中心工作,坚持为
“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方针,进行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精神,把经济工作的宣传摆到了首位,配合提高经济效益总体战的深入发展,1982
年经济工作稿件的发稿量占40%以上。二是配合全市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文明礼貌月
等群众性活动,选发了大量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三是电视
文艺宣传取得较好的成绩。四是电视教育有新发展。继1960年3月开办哈尔滨电视大学之后,
1982年开办电视初中,有8000多名青年坚持学习。1984年1月,根据市委的决定,举办哈尔
滨党政干部电视进修大学,参加学习的学员达35721人。五是新闻改革有新突破。根据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突破框框,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注意发挥电视的优
势,录像新闻和知识性、趣味性稿件显著增加。1988年9月,市委宣传部要求各单位党委宣
传部门,把哈尔滨电视台摄制的30集新闻专题系列片《十年改革路》列为改革形势教育的重
要内容。1990年,电视新闻节目、专题节目把促进经济稳定大讨论、洽谈会、创建卫生城、
哈依煤气工程建设等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作为宣传重点。
加强报刊、图书、出版的管理 1949年1月、3月,市委两次责成市委宣传部加强对私人
办报刊和团体办报刊的管理,建立审阅大样的制度。市委规定:私人办报刊的稿件,由市政
府文教局社教科审查;外文报纸的稿件,由市政府外事处外侨科审查;各机关团体出版铅印
或油印的报刊,须经市委同意;各单位出版的报刊,负责人必须亲自审阅稿件;对私营报社,
通过记者协会对办报人进行思想教育。
1951年7月25日,市委宣传部根据东北局《关于整顿党内外报刊的决定》和市委的指示,
对全市出版的62种报刊进行审查,并且作出了整顿报刊的决定。其结果是:18种市级内部刊
物,一律停刊;10种市级公开出版的报刊,除《新工人》、《工商周报》、《少年与儿童》、
《俄语》外,其余6种停刊;工厂企业办的21种刊物,一律停刊;7种学习刊物,一律停刊;
6种东北大区一级的业务技术刊物,除4种由东北局审定去留外,其余两种停刊。10月31日,
经市委同意,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报刊出版问题的通知》,规定:各单位均不得擅自出版
报刊,出版内部刊物的批准权属于东北局宣传部;公开的业务性报刊,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出
版局登记,取得出版证件后始能公开发行。
1957年7月6日,市委批转市委宣传部《关于基层党委机关报、内部刊物、宣传材料的处
理与管理方案的报告》。《报告》对报刊的管理作出规定:(一)党委机关报由党委负责领
导,其他内部刊物由出刊单位的党政领导共同负责领导。党委应加强对报刊工作的思想政治
领导,定期进行讨论,及时给予指导和必要的支持,党委宣传部可代党委进行日常的管理和
指导工作。(二)市委宣传部代市委对《哈尔滨日报》进行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向市委
报告;负责对基层单位报刊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三)区属各单位出版的刊物,由区委
在政治上负责;区委各部、委在内容上进行指导;区委宣传部代区委进行日常的管理工作,
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报告一次。(四)今后各单位出版刊物,一律执行过去规定的批准手续,
不得随意出版。1959年7—9月末,市委宣传部对全市的报刊进行整顿,对一部分质量不高,
可办可不办的报刊作出了削减、停办的决定。同时重申:今后凡市级报刊的创办、改刊、停
刊必须由出刊单位党委提出申请,由市委报经省委批准;凡未经批准者,一律不准出刊。
1961年,鉴于纸张供应紧张,遵照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市委就全市公开发行的12种
报刊进行整顿,决定:《哈尔滨日报》改为《哈尔滨晚报》,发行量由每期10万份减到3.8
万份;《学理论》杂志由半月刊改为月刊,发行量由每期14万册减到3万册;《建设报》、
《锅炉工人》和《哈工大》,如能自行解决纸张,可继续出版,但是发行份数要压缩;《双
城日报》、《五常日报》、《巴彦日报》停刊;《哈尔滨文艺》、《哈尔滨公安》、《哈尔
滨工商》、《哈尔滨中医》停刊。
1964年12月12日,市委宣传部根据省委和市委的指示,本着合理发行、保证重点、满足
需要的原则,对本市《参考消息》的阅读范围、发行份数作了调整。经市委同意,市委宣传
部于1975年8月28日发出《关于改进工厂小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厂小报的性质、
任务、宣传内容、党的领导等。
在加强报刊管理的同时,市委还加强了对图书、出版工作的管理,并且作出许多规定。
1955年9月6日,经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党组同意,由市文化局党组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
指示,提出《哈尔滨市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图书工作方案》。经过一年的审查
处理工作,查禁和收缴了大量的旧的文学小说和连环画册。1979年3月7日,经市委同意,市
委宣传部根据省委宣传部的指示,发出《关于停止发行〈毛主席语录〉的通知》。1987年10
月10日,经市委同意,市委宣传部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关于成立哈尔滨出版社的请示。1988
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哈尔滨出版社,负责全市的出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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