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中共地方组织》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六章 党校工作
 
 
第二节 学员管理
 
 
  市委党校自建校开始,就在学员中建立党支部和小组。学员入校后,按不同班次编入支
部。班级实行支部一元化领导,支部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文
体委员。支部书记由校党委委派专职干部担任,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由学员担任。专职支部书
记对班级学员的思想工作全面负责。党校组教处具体实施有关学员教育管理工作。学员的思
想政治工作,主要是结合教学计划的实施,围绕不同时期的政治形势和任务,密切联系学员
的思想实际进行。支部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学员学习讨论;同时,结合教学,通过党的组织生
活,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增强党性的教育。1958—1966年,市
委党校还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兴办农场、印刷厂、铸造厂、机械厂等,供学员结合教学适当
参加体力劳动,并且作为实现党校公用经费半自给的措施,用于改善工作、学习环境,生产
性投资和福利性补助。
  1977年8月市委党校恢复以后,仍坚持学员班设支部。支部既是党的基层组织,又是全
面管理班级的组织。各学员班配备专职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则由学员担任。支部由校党
委领导,具体工作由组教处负责。专职支部书记对班级全面负责,通过支部具体实施教学计
划和组织工作计划,负责对学员的思想教育和生活管理。在学习活动管理上,坚持阅读原著
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以整风的精神改造世界观,坚持
“增强党性、转变作风”的要求。在校风教育管理上,强调教职员工以教学为中心,坚持为
教学服务,为学员服务,充分发挥全校教职员工的积极影响作用;要求学员起到“三个双重
身份”的作用,即到党校学习的干部既是学员又是协助办好党校的领导,既是学员又是帮助
搞好教学的教员,既是学员又是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影响周围
群众的政治工作人员。
  实行正规化培训以后,市委党校分别设立教务处和学员工作处,教学和学员政治思想工
作分开管理,互相协作。学员工作处设专职班主任,从课堂教学、自学讨论、成绩考核,到
开展各项活动,对班级实施全面管理。党校党委下设学员总支部,与学员工作处合署办公。
各班设支部和班委会。支部书记由专职班主任兼任,班委会的班长兼任支部副书记。支部设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委会设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支委会和班委会分工合作。
在学习教育活动方面,以党性锻炼为核心,要求学员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共产
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以身作则,自觉地抵制不正之风,模范地遵守
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同时,为学员的党性锻炼创造良好的
舆论环境、研讨环境、管理环境、文化环境和生活环境,并且针对学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
形势教育。学习结束时,对学员进行写实和鉴定。同时,开展评比先进支部、先进小组和优
秀学员活动;开展“知我党校、爱我党校、学我党校、贡献于党校“活动,发动学员身体力
行,实现党员、党员干部、学员三重身份。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