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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加工订货和经销代销 在解放战争期间,哈尔滨曾经实行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的办
法,保护和发展私人工商业。东北全境解放以后,哈尔滨市军需军工加工任务锐减,到1949
年四五月间,私营工业生产明显下降,工人失业增多。1950年春,市政府下达1.4万台新式
农具加工订货任务,使8家农具工厂和25家铁工厂得以全部开工。6月,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
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哈尔滨市关于订立加工订货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提出:
“鼓励私营企业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实现‘公私兼顾,发展生产’的目的”,使加工
订货走上了更加规范的轨道。1951年,市委加强对于加工订货方面的调查研究,对一些具体
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强调委托加工的计划性,合理分配加工任务,调整不同行业间不合理的
利润率;组织行业加工订货委员会,协调加工任务的分配,及时解决加工订货中遇到的具体
问题;依靠工人群众核定生产成本,合理确定加工费和出品率,对节约原材料和超产的私营
工商业者实行奖励。此后,加工订货的比重不断有所上升。1950年,全市加工订货的总值占
私营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66.5%,上升到87.6%。
1954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指出:
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和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办法,分别不同行业、不同情况,有计划
地改造和安排私营小批发商和私营零售商,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把改造
和安排结合起来。根据这一精神,市委责成有关部门拟定《市场管理方案》,限制私营批发
商,有计划地加以改造。百货、文教两个行业的批发商由国营代替;将难以维持的专业批发
商和批零兼营商,分别改为专业代批店、固定品种代批店和临时品种代批店;有货源渠道和
商品销路的专业批发商和批零兼营商,继续维持经营或转为零售商,有的改为国营商业的经
销店。停业的私营商业人员,有的自行就业,有的经过短期培训后被国营商业部门吸收。对
私营零售商的改造,主要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即经销、代销进行。根据中共中央
的指示精神,本着与私营对口的原则将国营批发机构划细,降低批发起点,扩大对私商批发
商品的品种,提高商品的批零差率,适当放宽对私商经营范围的管理,让16个行业的3143户
私营商业经销、代销。通过以上措施,将私营零售商基本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
重点扩展公私合营企业 1953年底以前,市委在着重发展以加工订货为主要形式的国家
资本主义的同时,也着手建立了一些公私合营的工业企业。主要有3种形式:第一种,采取
筹集私人资金与地方行政出资的办法创办;第二种,由上海私营企业出资金、出技术,与哈
尔滨市地方国营企业合资兴建的公私合营企业;第三种,没收企业里的日伪资本,由国家派
代表参加管理建立的公私合营企业。到1953年底,全市共有公私合营工业企业15家。
1954年3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中财委(资)《关于1954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
报告》暨中财委(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10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
合营企业的意见》之后,哈尔滨市对私营工业的改造开始转入重点扩展公私合营工业企业的
阶段。市委责成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工商业者进行过渡时期
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工商业者及其家属逐步提高认识,消除思
想上的一些疑虑,明确只要把个人和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积极接受改造,对企业和个人都
是有利的。根据哈尔滨市1954年扩展公私合营企业的计划,市委统战部和省粮食厅、市地方
工业局、市工商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单位于8月21日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于
准备实行公私合营的兴东油坊、元聚祥油坊、万昌染厂、同业国药厂等进行调查,酝酿实行
公私合营。调查认为:这几户私营企业的工人,经过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绝大多数人热诚欢迎实行公私合营;高级职员主要是怕合营后不被信任,顾虑较多;多数资
本家和资方代理人既希望合营后能得到国家的照顾,解决流动资金不足和产销问题,又怕合
营后实权落空,因而举棋不定;少数资本家顾虑很大,不愿合营。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巩
固阵地,重点扩展,做出榜样,加强扩展”的方针,经过工作,1954年10—12月,兴东油坊、
元聚祥油坊、万昌染厂、元吉玻璃厂等私营企业相继实现公私合营。工作组要求资方将外欠
资金迅速收回入帐;对暂时无法收回的外欠,在核定公私比重时可计算在私股之内,何时收
回何时参加分红;对无法回收的外欠,公私合营企业不予承认;凡是积欠的工人工资和其它
公私企业及个人的外债,原则上应当在合营前还清,对个别特殊的债务经研究同意,亦可在
合营后处理;对实职的资本家或资方代理人,原则上均参照原有职位,按其技术专长和管理
能力给以适当安排。
在这一时期,由于党内不少干部对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认识不
足,采取了一些过激的做法,造成许多资本家思想消极,无心经营。1954年全市私营工商业
经营额急剧下降,不少业户萎缩停业,工人失业,劳资关系、公私关系趋于紧张。根据中共
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和省委的指示,市委于1955年上半年开展了对全市私营
工商业的调查摸底,省、市地方工业向私营工厂让出部分生产任务;国营商业扩大本地进货
量,修改加工订货中的验收、付料、合同、工缴费等方面不合理的规定,调整1.7万多种商
品的批零差价,调低批发起点,增加畅销货的供应。同时,有计划地在天兴福第四制粉厂、
机联机械厂、同记商场、天丰涌4家生产经营条件较好、私方代表人物同党长期合作的企业
进行公私合营试点。经过工作,这4个企业先后签订了公私合营协议书或宣布实行公私合营。
由于工作做得较细,在清产核资中双方都能实事求是,对私方人员做了适当安排,工作进展
顺利,起到了示范作用。到1955年底,全市公私合营工商企业共40户,其中工业38户,商业
2户。
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1955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干
部会议,集中讨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提出:全党要加强领导、全面规
划,争取1957年底完成在一切主要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任务。根据这一精神,市委于
12月1—16日召开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会议,确定在1956年内可将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
的主要行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于1957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任务。由于农
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全国“三大改造”高潮迅速到来,市委制订的规划被形势的发展冲破,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由“摘苹果”的方式迅速转变为“摘葡萄”的方式,按行业实行公
私合营。从1955年12月下旬开始,经过市工商联的统一动员,由各行业大户带头召开全行业
会议,然后按行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即由公私双方组成小组按户进行清产核资。12月28
日、29日,全市电气制造、漂染、日用橡胶、汽车零件、铅笔5个工业行业和商业部门的山
海杂货、新药两个行业先后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956年1月6日,全市有33个行业、1159户
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月15日,全市有44个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合营企业的职工和工
商业者举行庆祝游行,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职工和工商业者纷纷向市委、市人委报喜:全
市共有101个行业、4440户私营企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1月20日市委宣布:“全市全面完成
了对农业、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历史任务”。1月22日,市委和
市人委举行有20万群众参加的庆祝大会,宣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任务完成。
改造完成后的细致工作 哈尔滨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于高潮来得急,
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不足,实际上是先承认公私合营,回过头来再进行大量而又复杂、细致
的清产核资、生产安排、企业改组、人事安排等工作。1956年2月3日,市委私改领导小组提
出:全部批准实行公私合营只是整个合营工作的第一步,下步工作将转入更细致、更复杂、
更深入的阶段。
关于清产核资和定股定息。市委私改领导小组于1956年2月提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
公平合理”的原则,做到不重不漏;要在行业或厂(店)公私合营委员会领导下,由资本家
自填、自估、自核、自报;职工要参加清产工作,对资本家积极加以帮助和监督;整个工作
由公方领导,资方负责,职工参加,小组互审,行业评议,专业公司批准;对于可能发生的
问题也做出了政策性的规定。9月27日,市委批转市委私改领导小组《关于第三次私改工作
会议的报告》,提出:根据中共中央的规定,结合哈尔滨市的具体情况,决定哈尔滨市各行
业的定息率均定为5厘,对在高潮前已经合营的企业,定息率低于5厘者要提高到5厘,高于5
厘者不再改变。定息一般自1956年1月起计算,定息的支付一直执行到1966年9月,因为受
“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停止。
关于人事安排和工资福利待遇。1956年2月市委私改领导小组提出:人事安排必须以生
产(营业)和双重改造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参照原有职位量才使用的原则,考虑政治上、经
济上的代表性,以及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技术与专长,进行妥善安排,既看当前的表现,也要
看过去的一贯表现。到4月,全市共安排资方实职人员4396人,其中安排为市人民代表的21
人,安排为市政协委员的13人。4月18日,市委私改领导小组会议评定7名上层资方人员的工
资,并且要求公私合营企业应当特别注意改善劳动条件,对原企业的福利待遇一般地不应当
取消,合营后要由所在企业支付职工的疾病医疗费用和病假期间的工资,对托儿所、妇女保
健室、食堂、职工宿舍、回民食堂、通勤车等福利待遇问题也应当逐步予以解决。到1957年
1月,全市共安排私方人员9868人(其中资产阶级分子2116人,其它为小业主),其中安排
为专业公司副科长以上职务的11人,正副厂长和商业总店正副经理140人,股长、车间主任
437人,商业门市部主任674人,其余为一般生产人员和营业员。同时,还成立了董事会,安
排非实职人员92人。
关于经济改组和网点调整。1956年2月,市委私改领导小组向市委提出:生产改组与网
点调整是一项十分细致而复杂的工作,一般地应当暂时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不要改变,可
以先调查研究,酝酿改组方案。经济改组需经市委私改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重要行业
需经领导小组报市委批准。对工业生产的改组,首先要从有利于生产出发,考虑到工序衔接,
设备和技术的充分利用,贯彻执行不花钱、少花钱、不增加基本建设投资的原则。改组工作
必须与长远的生产规划相结合,不可轻易改变原有产品的规格和品种,必须做到提高质量,
降低成本,增加产量。商业网点的调整,首先要有利于为生产服务,便利群众,同时考虑到
经济核算,不能轻易集中,必须增加品种和花色,提高服务质量。在经济改组和网点调整中,
必须注意保持正常的生产和营业,不能轻易改革人事制度和服务制度,以免造成生产和营业
的混乱。3月7日,市委统战部部长马开印在市委召开的第二次私改工作会议上作报告,说:
对于已经改组问题不大者,可以不动,但是制度改革一般暂不进行;对已经改组而问题严重,
并且影响生产经营者,必须改变过来。对未改造的夫妻店和小商贩,一般暂不进行改组工作,
其中大部分可以保持原有的经销、代销形式或自行经营。同时,要向他们说明这种形式同样
是公私合营的一种形式;说明这样做对消费者、对他们自己都有好处;说明实行共负盈亏,
统一核算暂时还不具备条件。对他们要一视同仁,看成是自己的推销部门,要帮助他们解决
经营上的具体困难。1957年1月15日,市委认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
得决定性胜利,公私合营企业已经按行业进行归口领导与改造。据此决定:2月30日撤销国
家资本主义办公室(私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和人的改造工作由所在企业党的组织和市
委、市人委的有关部门负责;负责私改任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私改工作的领导,
应当本着企业改造和人的改造相结合的精神,全面地担负起私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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