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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中共地方组织》
 
 
第二篇 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第二章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第七节 “反右倾”斗争和甄别平反
 
 
  1959年中共中央召开“庐山会议”,对于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的彭德怀,错误
地开展了批判。8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8月16日,中共八届
八中全会通过《为保卫党的总路线,为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的决议。
  8月11日,市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和省委《关于贯彻
执行中央〈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的通知》,决定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步骤,联系思
想实际,向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传达。8月13日,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立即学
习、讨论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提出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措施。9月21—23日,市委召开二
届五次全会(扩大),学习、讨论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二次全会(扩大)的有关文
件,结合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就开展学习和整风运动做了部署。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党组
织和全市党员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二次全会(扩大)的各项决议,紧
密地团结全市人民,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克服右倾情绪,为保卫和贯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
设总路线,完成和超额完成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实现今年继续大跃进和迎接明年的更大胜
利而斗争。”
  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从1959年9月开始,全市分两批开展学习和整风运动。第
一批,有市、区两级领导机关、大企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关等261个单位,是运动的
重点。第二批,有区(城市人民公社)所属的中小型企业、公私合营企业、街办企业、医院、
中小学校、农场和街道等729个单位。全市37418名党员干部,除少数因病或其他原因没有参
加之外,全部参加了运动。这次运动,经历学习、重点批判和普遍交心谈心、组织建设和思
想建设三个阶段。在运动中,对重点对象进行揭发批判,对一般党员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进行
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教育,并且结合学习讨论,就各种错误思想和糊涂认识,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省委关于首先把领导核心、领导干部的整风搞好的指示,从1959年11月28日开始,
市委将市委的正副部长、市人委的正副局长和直属处的正副处长、市直属群团组织的主要负
责干部集中起来,举行整风交心谈心会。11月28日,任仲夷作动员讲话之后,有5人作检查
或揭发批判发言。11月29日下午,会议宣读了正在劳动教养的原市委委员、副市长吴宏毅对
市委委员、副市长高云帆的“揭发材料”——所谓高云帆背后议论市委领导干部的《一些言
行》。会场群起质问,高云帆在巨大压力之下,于当日晚写下“共产党万岁,共产主义万岁,
真理万岁,毛主席万岁,士可杀而不可辱”的遗言后,全家4口人自杀。11月30日上午,会
议继续揭发批判高云帆,中午宣布高云帆所谓“畏罪自杀并杀害了子女的滔天罪行”。经过
12月1—20日的继续揭发批判和小组自我检查,市委于12月21日举行二届六次全会(扩大),
又集中揭发批判高云帆,并且把同高云帆有接触或很少接触的宋新和(市委委员、市委常委、
道外区委第一书记)、武通甫(市委委员、市委基本建设部部长)、李坚(市委委员、市人
委秘书长兼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史文生(黑龙江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和吴宏毅牵扯
进去,打成“反党集团”,作出《关于以高云帆为首的反党集团的决议》,错误地予以严厉
处分。
  这次“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至1960年4月结束,全市有103人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
子”或反党分子受到处分,其中19所高等院校竟有75人;有1529人作为重点帮助对象受到批
判。
  1962年中共中央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决定“给几年来被错误批判的同
志平反”。根据这个精神,市委对在“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中被重点批判的和定为“右倾
机会主义分子”、“反党分子”、“严重右倾,反党反领导”的干部,进行甄别,陆续予以
平反,恢复名誉。1963年1月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认定“以高云帆为首的反党集团”不
在甄别范围之内,不予甄别(1978年12月,为宋新和、李坚、武通甫、史文生平反;1981年
为吴宏毅平反;1985年5月,为高云帆及其妻张咏絮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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