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中共地方组织》
 
 
第二篇 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第三章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第七节 批陈整风
 
 
  揭发批判陈伯达 1970年8月31日,毛泽东针对林彪、陈伯达进行的宗派分裂活动,写
了《我的一点意见》,严厉批评了陈伯达。11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陈伯达反党问题
的指示》。197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扩大传达反党分子陈伯达问题的通知》。
2月23日,市核心小组召开县团级以上单位党的核心小组组长会议,传达毛泽东的《我的一
点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2月28日至3月12日,召开有568人参
加的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文件精神,从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组织
上开展对陈伯达反党乱军篡政罪行的揭发批判。3月17—26日,又召开全市党员干部会议,
向第二批242名领导干部进行传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把批陈整风运动推向纵深发展的通
知》和省党员干部会议精神,6月7日市核心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批陈整风”。之后,各单
位相继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把“批陈整风”逐步扩展到基层。全市以区、局和大工厂为单位,
集中举办62个学习班,有13227人参加,学习毛泽东《我的一点意见》等文件,对陈伯达进
行批判。到6月22日,“批陈整风”的“批陈”阶段告一段落。
  整风(批判潘复生) 1971年3月16日至6月6日,省核心小组召开全省县团级以上党员
干部会议,在批判陈伯达的基础上,揭发批判潘复生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按照
省的部署,6月23日市核心小组召开整风动员会,全市“批陈整风”进入整风阶段,即批判
潘复生阶段。7月8—11日,市革委会机关“批陈整风”学习班对潘复生进行面对面的揭发批
判。参加揭发批判的有市核心小组成员、市革委会常委、部分委办局领导干部、各区党的核
心小组和革委会领导成员、部分市直属企业的代表共376人。各区、局和大工厂举办的26个
学习班,集中揭发批判潘复生在哈尔滨所犯的错误,主要是:搞资产阶级派性掌权;把“和
平一队”事件当作样板,大搞“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揪“漏网走资派”,制造大量
冤假错案;在整党中推行派性“专政”,等等。
  结合批判潘复生,进行边整边改,落实政策。从1971年7月20日起,市核心小组决定,
陆续为滨江区和平一队“右倾翻案反革命复辟集团”等重大冤假错案平反。到9月底,对1968
年市、区公开处理的27起案件,已平反18起,待平反6起,正在复查3起;全市局属单位案件
326起,已平反151起,待平反的80起,尚未复查的95起。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