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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搞活企业为中心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4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召开城市
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重庆、常州、沙市三城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
经验。7月16—19日,市委召开七届三次全会(扩大),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城市
改革的指示精神,讨论通过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改革步伐问题的措施》。会议提出:
紧紧围绕把哈尔滨市建设成为东北北部经济中心和国际贸易城市的战略目标,对经济管理体
制和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解决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和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问题,
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搞活经济,提高效益。8月,市委将这个方案报送
省委,省委常委会议认为哈尔滨市的措施基本可行。9月10日,市委和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经
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王人生为组长,副市长李乃为副组长。10月,中共十二届
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2月17—22日,
市委召开七届四次全会(扩大),学习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决定》。全会指出:
1985年是哈尔滨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第一年,全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放宽政策,以改革为中心,以整党为动力,进一
步搞活经济,打开对外开放的局面,争取经济效益有较大的提高。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1985年5月25日,市委和市政府决定撤销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市体制改革委员会
(以下简称体改委),市委副书记、市长宫本言为主任,市委副书记邵奇惠、副市长李嘉廷为
副主任。9月19—21日,市委召开七届五次全会(扩大),提出:全市要坚定不移地把改革
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增强企业活力为重点,争取经济管理部门在转变职能方面有所突破;
争取在搞活企业特别是搞活大中型企业方面有新的进展;争取在开放哈尔滨、搞活大流通方
面迈开步子。
1986年,市委提出要在上年改革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节,着重在挖掘
企业内部潜力和增强自身活力上,在大力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的横向经济联合上,在加强和
改善宏观经济调控上下功夫。
1987年,市委确定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是:继续围绕搞活企业这一中心环节,
推行以经济责任制和租赁、承包为重点的企业机制改革;抓好以建立资金市场、生产资料市
场为重点的市场机制改革;继续巩固与发展以组建大型企业群体为重点的横向经济联合。
1988年,市委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全市要按照“国家调控市场,市场
引导企业”这个目标,围绕调整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促进企业追求技术进
步和加强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素质,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及合理组合这一战略要求,深入推
进以“一包六改”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加快和深化以建立市场体系和完善宏观
调控体系为重点的配套改革,因地制宜地进行超前性的探索,逐步使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经
济体制占主导地位。1988年9月,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
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10月28—30日,市委召开八届三次全会(扩大),
传达和学习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全市要在治理整顿过程中深化改革,有领导有秩
序地推进相互配套的全面改革。
1989年1月27—28日,市委召开八届四次全会(扩大),要求1989年要搞好结构调整,
全面深化改革,狠抓“基础”建设。12月9—12日,市委召开八届六次全会(扩大),讨论
通过《市委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实施纲要》,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
共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继续调整经
济结构,深化改革,为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简政放权,给企业“松绑” 1984年4月18日,根据中央关于“把应该给企业的权利真
正下放给企业”的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制订了《关于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十条措施》
(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规定: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企业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安
排生产。对超计划的产品,企业有部分自销权。要下放干部管理权,把企业中层干部的任免
权放给企业,允许厂长挑选副手,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任命。企业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或调整机构,有权采取灵活的用工制度。对企业的某些合理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应给以支持
或变通处理。12月17—22日,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扩大)强调要搞好配套改革,把给企业的
权利真正落到实处。要求各有关部门继续采取变通办法,进一步放宽政策,诸如扩大企业资
金来源、扩大企业技术改造的权限、进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简化和放宽审批办法等,以支
持企业搞活经济。
1985年5月30日,市委、市政府在《关于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中提出,改革
市政府经济管理机构,简政放权,政企职责分开,减少层次,把三级行政管理改为一级行政
管理;要加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裁减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到10月上旬,市
政府撤销13个政企不分的总公司,组建行使政府职能的管理局。同时,制定搞活大中型骨干
企业的14条补充措施和办法,为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创造条件。
1986年3月25日,市委发出《关于1986年市委主要工作目标及责任的通知》,提出:要
充实和完善搞活大中型企业的特殊政策和办法;制订小型企业放开经营、租赁、承包、转制
等办法;制订调动各类企业及各方面积极性的分类指导办法和具体政策;继续搞好各行各业
行政性公司的整顿工作。上半年,市委对市直属机关8个局实行以局为单位的目标利润责任
制,确定在确保完成上缴利润计划的前提下,超额部分留给企业,以调动企业增产增收的积
极性,增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当年,市属预算内181户工业企业实现利润
1.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4%;上缴利润42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同时,市委、
市政府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
主权中若干问题的意见》,重申:凡市委、市政府和各综合部门根据上级政策规定下放给企
业的权利一律有效,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或抽紧收权。市委、市政府根据全国体制改革会
议精神,重新修订《关于工交企业内部配套改革的意见》。同时,将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
扩大企业自主权等方面的规定分解为23个方面、43项,在100户企业中逐户、逐条对照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和落实的意见。根据“还权于厂、归位于企、还政于局”的原则,
对工交系统的26个行政性二级公司进行整顿,减少管理层次。商业系统的14个行政性公司,
撤销6个。对未撤销的公司,则转轨变型,成为独立核算或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改革企业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4年4月,市委、市政府
在《十条措施》中提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发的《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
从6月份起,全市先后选定30户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12月13日,市
委、市政府召开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经验交流会。会议要求:试点工作要善始善终地抓
好,不走过场;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关键是要选好厂长(经理),逐步配好总工程师、
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建立起精干的有权威的生产指挥系统;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要为企业
创造外部条件,搞好上下同步配套改革。同时确定,117户国营企业和381户集体所有制企业
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5年12月20日,根据市委的指示,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总
工会和团市委在哈尔滨轴承厂联合召开企业领导制度改革现场会。会议要求各企业积极推进
企业领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党、政、工、青之
间的关系,提高企业各项工作水平。1986年7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国营企业试
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厂长(经理)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
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主管机关的决定,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向,维护国家
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接受企业党委的监督,尊重职工代
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厂长(经理)有经营决策权、行政指挥权、人事任免权,有权
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厂长(经理)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的结果负责。企
业党委的职责是保证和监督,切实保护和支持厂长(经理)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凡是同企
业厂长(经理)签订奖罚合同或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合同期满后,要及时兑
现合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取消。
1986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
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
例》(以下简称《三个条例》)。1987年3月2日,市委《1987年工作纲要》提出,各企业要
全面贯彻落实《三个条例》,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党政工三者之间的工作关系,切实发挥厂
长(经理)的中心地位作用、企业党组织对行政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
大会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干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到10月上
旬,全市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工作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行,开始进入逐步深化、完善阶段。全
市工交、建筑、商业系统的国营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有516家,占企业总数的
96.6%。1990年3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坚持
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
放开经营,搞好租赁、承包。1986年3月25日,市委提出要制订小型企业放开经营、租
赁、承包、转制的办法,以进一步搞活经济。到年末,对245户小型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对
500多户小型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上做初步探索。1987年1月,经市委
同意,市政府发布《关于小型企业租赁经营试行管理办法》,针对试行中遇到的问题,作出
具体规定。3月2日,市委提出:全市要围绕搞活企业这一中心环节,积极推行以经营责任制、
租赁、承包等为重点的企业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经营形式。对市属预
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在完善原有的利润目标责任制、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
试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对集体企业和国营小型工商企业要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租赁、承
包办法,全面推行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对长期亏损或微利的小型企业,要进行拍卖试点。
选择一些小型工商企业试行企业破产法。6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属大中型国营企业承
包经验座谈会,公布《哈尔滨市国营工商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规定》,提出:在承包
经营形式上,要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允许企业从实
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承包期限一定3年不变。到年末,实行租赁经营的小型工商
企业达到1001户,占小型企业总数的31.4%,占应租赁小型企业的42%。到1987年底,全
市实行租赁经营的85户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874.4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实
现利润877.8万元,比上年增长19.8%。1988年2月27日,市委召开全市承包、租赁和企业
内部改革座谈会,要求抓住企业经营机制改革这个中心,以完善、发展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
要形式,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4月24日,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提出,完善承包制,关
键是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为造就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创造条件。要通过行业内部的
对比,科学地制定发包基数和指标体系,防止企业的短期化行为。要把承包制的内涵引伸到
企业内部,层层承包,建立经济责任制。到6月底,全市签订承包合同的市属预算内工商企
业由上年的212户增加到237户。在国营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中,除实行承包经营之外,绝大
多数实行租赁经营,总数由上年的1001户增加到1360户。8月2—4日,市委召开八届二次全
会(扩大),提出:下半年,要根据国家《企业法》的要求,在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中全
面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加快推进企业之间的优化重组,大力推进企业之间的承包、租
赁、参股、兼并和拍卖。到年末,市属预算内工商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占94%;实行
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占82%。1989年,在市电子冶金局和轻工局所属的129户承
包企业中,有113户企业受奖,只有11户受罚。全市各承包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都能比较
认真地履行合同。1990年,是全市第一期承包的最后一年。全市完成承包合同或达到责任制
规定指标的工业企业占60%以上;商业企业完成承包合同的占90%以上。有68%的市属预算
内工商企业平稳地过渡到第二期承包。
搞好企业内部配套改革。1985年10月8日,市委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要
进一步打破责权利分离的体制,健全以厂长(经理)负责制为重点的各种责任制,增强企业
内部活力;要从商品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出发,建立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要把
联营、联合和加强横向联系向前推进一步,建立适应社会化、专业化生产的开放式体制。
1986年3月,市委提出:要推进企业内部7个方面的配套改革,把落实和完善经济责任制作为企
业内部配套改革的主要内容来抓。此后,市委、市政府根据全国体制改革会议精神,重新修
订《关于工交企业内部配套改革的意见》;举办企业7个方面配套改革讲座;召开全市深化、
完善经济责任制,搞好企业内部配套改革经验交流会等。政府有关部门及银行联合组成专门
班子,进行具体指导和现场办公,从各自工作的角度,对各企业的内部配套改革积极地给予
支持。在市委的领导下,许多试点企业围绕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积极进行企业内部的分配制
度、劳动人事制度、干部制度和管理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各企业按照市委要求,结合实际情
况制订企业内部的配套改革方案。10月17日,在全市深化、完善国营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上,市委提出,要抓好内部配套改革,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管
理的路子;要建立和完善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把任期制、责任
制、考核制和奖惩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企业领导体制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这一年,全
市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深化: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体制改革从局部试点发展到全面推开;有40
户企业进行了内部组织结构改革的试点,并且取得了经验;进行以搞活固定工制度、推行劳
动组合制为重点的劳动制度改革,形成了分级组合、自愿组合、搭配组合、自由组合、择优
组合和补加组合6种主要劳动形式。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同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实
行了浮动工资、计件工资、结构工资、岗位工资加奖金补贴和单项承包工资等分配形式。改
革企业经营方式,进一步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分级分权管理,对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实行
租赁、承包经营,层层落实经济责任制。1989年,全市围绕贯彻实施《企业法》,深化企业
内部配套改革,继续推进实行优化劳动组合为主要形式的劳动制度改革,为安置富余人员,
新办企业248个,实现利税461.7万元;继续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有674户全民所有制企
业实行干部聘任制度,共聘任干部25152人,解聘不称职干部1548人;继续推进和完善工资
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全市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国营企业有463户、集体
企业有106户。1990年,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国营企业有572户,集体企业有138
户。
改革市场机制,搞活流通 1984年7月16-19日,市委七届三次全会(扩大)提出,要继
续放宽政策,搞活流通。要办好贸易中心,争取在组织新型商品流通网络,促进城乡畅通、
产销见面,加速商品流转等方面开一个好头。1985年9月4日,市委、市政府在向省委、省政
府报送的《关于哈尔滨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提出,
要强化流通功能,建立多元化的大市场,包括完善消费品市场、扩大生产资料市场、开放资
金市场、开拓科技市场和敞开建筑市场。1986年3月25日,市委提出,要继续开辟和完善多
种市场:调整、理顺消费品市场的批发体制,整顿和完善12个贸易中心;制定和完善生产资
料市场规则,改革钢材供应办法;发展和活跃技术市场,建立科技市场体系,形成网络;探
索搞活金融市场的路子,完善社会和企业内部集资暂行规定,搞好办城市信用社的试点工作;
开辟劳务市场,在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调剂劳动力余缺,扩大劳务出口。
完善消费品市场体制。1986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哈尔滨的消费
品市场形成了以国营商业为主导、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同时,进
一步扶持和发展工业品贸易中心,将4个省二级批发站改为批发中心,为工商企业进场经营
提供场地和设施,支持工厂直接批发。这一年,经市委同意,市政府制定促进蔬菜生产的12
条优惠政策,进行蔬菜产销体制的初步改革,进一步疏通粮、油、肉、蛋、禽等主副食品的
供货渠道。1987年,消费品市场继续朝着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多种渠道、多
种经营方式和少环节、开放式、外向型的方向发展。到年底,全市商业批发企业达908个,
集贸市场发展到185处,形成大中小型结合、综合配套、批发零售并举、早市夜市兼备的多
种类、多层次、多功能的集市网络,集市贸易成交额达6.37亿元,比上年增长71%。在发
展横向联合的基础上,1988年全市建立工商、商商、农商等各种形式的联合体220多个,形
成产销一体、批零结合、综合批发与专业批发并存的商业新体制。1989年,全市坚持执行"
紧中求稳,稳中求活,活而不乱"的原则,充分发挥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和集体商业、个
体商业的补充作用,保证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1990年,全市市场繁荣活跃,货源充裕,品
种齐全,丰富多彩,是建国以来市场供应情况最好的年份之一。
发展生产资料市场。1986年初,市金属材料公司成立金属材料市场,除为国营企业、集
体企业服务之外,还面向个体业者和居民。年末,市政府制定《哈尔滨市发展生产资料市场
改革方案》。1987年,改革计划内钢材供应办法,实行不论计划内外,钢材供应均按市场同
一价格;但是,对计划指标钢材,按差价给予补贴。同时,取消计划内钢材供应的同城两次
或多次中转;允许企业主管部门的供销企业经营本系统企业所需要的计划外钢材,多余部分
可进入指定市场销售。进一步落实企业选购钢材的自主权,钢材供应直达率比上年增长80%。
到年末,通过各种渠道投入市场的钢材达57.5万吨,销售20.5万吨,销售额达2.77亿元。
1988年,钢材市场进一步扩大。全市进驻钢材市场的企业由上年的67户发展到181户,销售
钢材24.8万吨,销售额达4.01亿元。1989年,根据治理整顿的要求,由市政府颁布《重要
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对生产资料市场进行整顿和加强管理。全年销售钢材14.2万吨,
销售额近2.7亿元。1990年,通过市场调节,共组织进计划外钢材6.9万吨、木材6万立方
米、水泥2.38万吨、煤炭49.6万吨。这一年,全市物资总供给与生产需求的差距逐步缩小,
生产资料价格趋于稳定。
开辟与发展资金市场。1986年9月28日,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关于企业内部向社会
集资管理办法》,开拓多种类、多投向的证券市场。全年共向社会集资1.4亿元。10月30日,
市政府批准实施《哈尔滨市金融体制改革方案》。到年底,全市组建城市信用社5个,吸收
存款422万元,建户724个,贷款余额为256万元,初步缓解了城市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
户难、贷款难的矛盾。1987年,发展短期资金市场,继续开拓长期资金市场。全市增加了一
批新型金融机构,其中有股份制的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建设开发专业支
行、中国投资银行哈尔滨分行等,扩大了筹款、融资渠道。到年底,城市信用社发展到15家,
共吸收存款7314万元,贷款余额为444万元。短期资金市场发展较快,全市同30个省、市、
自治区的110个金融机构建立融通资金网络关系,共拆出拆入资金69.27亿元。同时,在4户
金融机构开办证券买卖、转让和抵押业务,允许十几种债券上市流通。1988年,资金市场日
趋活跃,初步打破专业银行独家经营、资金纵向调拨、直接控制的旧体制,向着金融机构多
元化、资金运动市场化、宏观货币调控间接化的方向发展。全年新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
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163个。通过对货币资金的监控分析,完善信贷计划和资金管理体制,
加强金融法规建设等,进一步增强了宏观调控能力。1989年,全市金融部门继续发挥调控职
能,加强总量控制,优化资金投向,抑制通货膨胀,努力缓解资金紧张状况,支持了经济发
展。1990年,全市金融市场有所发展,组建了哈尔滨市金融市场,恢复和发展市证券公司的
业务,有计划地增加证券交易网点。这一年,全市共拆借、融通资金48.3亿元,发行各种
债券14.6亿元,上市的有价证券由上年的17种增加到27种,交易额近两亿元。
开拓和发展技术市场。1986年9月,成立市技术市场管理小组办公室。10月30日,市政
府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中直省属单位科技优势的若干规定》;12月8日,发布《哈尔滨市技
术市场管理规定》,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到年末,全市经营技术开发、贸易和服务的机
构有269个,独立的科学研究机构有129个。有22所大专院校和数百个大中小型企业在技术市
场进行交易活动,全年成交技术项目3869项,成交额4420万元。到1988年末,全市技术贸易
机构发展到747家,比上年增长122%。大专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技术市场中继续发挥作用,
加速了技术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技术商品的档次逐年提高,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成果不断
进入科学技术市场,成交比重逐年有所提高。1988年,全市共签订技术合同6726项,比上年
增长91%,成交额达到1.77亿元,比上年增长45.1%。1989年,全市技术咨询机构和技术
服务机构达918个,从业人员30270人,其中科学技术人员19426人。这一年,共举办技术交
易会4次,洽谈技术项目795项,成交94项。1990年,全市建立全国第一家技术贸易计算机管
理系统。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全市全年传递1000多条国内外技术信息,举办12期新技术产品
信息发布会。
建立和发展劳务市场。1986年,组建哈尔滨市劳务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到年底,到劳务
市场要求介绍职业或调剂工作的各类人员共2.5万人,要求提供各类人员的企业和单位有286
家。劳务市场按照175个单位对30多个专业工种的需求,介绍3000多人就业或调剂工种。
1987年,全市初步形成市、区(县)和街道三级劳务市场体系。这一年,向三级劳务市场要求
办理求职登记或调剂工种的人员达到5.64万人;劳务市场为1435名在职人员办理调转、借
调或聘用等手续,缓解了某些行业、工种劳动力短缺的问题。通过登记,还储备农村富余劳
动力2.7万多人。1988年,全市劳务服务机构发展到162个、便民服务站339个。1989年,全
市各级劳务市场开展劳动力资源管理、推荐安置就业、富余人员调剂、介绍各种服务用工等
工作。全年共开办安置待业青年的便民服务网点270个,安置待业青年2776人。1990年,以
企业"解困"工作为重点,通过调转、借调、集体出劳务等形式,使1000多名停工待岗人员得
到妥善安置。同时,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继续进行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的改革。
推进经济技术横向联合,组建企业集团 1984年12月22日,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扩大)
提出,要加强同兄弟地区的经济技术协作与联合,积极发展经济技术的横向联系。1985年10
月8日,市委在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再次提出,要把联营、联合、加强横向经济联
系向前推进一步,建立适应社会化、专业化生产的开放式体制。到1986年3月,全市组建各
种类型的联合体497个,参加联合体的企业达1463家(其中外地企业343家),涉及全国19个
省、28个大中城市。在这些企业中,属于紧密联合型的有35个,松散联合型的有291个,配
套协作型的有171个。其中,工业企业经济技术联合体185个,工商、商商经济联合体49个,
科学研究生产联合体22个,城乡企业联合体213个,中外企业联合体28个。
1986年4月8日,市委在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是全
年改革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大力发展企业间的联合,组建企业群体或企业集团,同时积极推
进区域间的联合,搞好省内中部地区的横向联合。本着"开放哈尔滨,搞活大流通"和"服务
各地市,振兴哈尔滨,富裕经济区,繁荣黑龙江"的指导思想,黑龙江省中部经济协作区于7
月4日成立。参加这个协作区的有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松花江地区、绥化地区和大
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化总厂、松花江林业管理局、哈尔滨农场管理局和绥化农场管理局,
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中实行经济、技术和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全方位的联合与协
作。到年末,全市组成工业企业联合体30个,有157户企业参加。其中,轴承、工具、亚麻、
抗生素等4个大型企业集团共有21个企业参加。它们以大型企业为依托,以名优产品为"龙头",
形成原料基地、生产加工、技术产品开发和销售服务"一条龙"的生产科学研究体系。参加
联合的企业,不再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而分别成为各企业集团的子系统。各大型企
业集团把调整、引进、改造、联合统一起来,促进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到1987年2月上旬,全市有3000家企业参加各种类型的近900个经济联合组织。全市横向经济
联合出现了3个变化:在联合的内容上,从低层次的物资协作、生产协作向高层次的组建联
合组织和企业集团的方向发展;在联合的领域上,从工商业向科学技术、金融、文教等全方
位发展;在政府职能上,从抓微观项目为主的浅层次工作逐步向以加强宏观管理为主的深层
次工作发展。这一年,通过横向联合共为全市实现产值4.27亿元、利润近1.21亿元,共组
建大型企业群体和集团23个。1990年上半年,又组建3家企业集团。到年末,全市企业集团
达30个,吸纳市内外企业580户。它们围绕全市优势发展战略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目标,
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优势产品规模,发挥群体经济的优势,推动技术进步,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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