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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中共地方组织》
 
 
第三篇 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四章 对外开放
 
 
第二节 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发展“三资”企业
 
 
  1982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市委召开六届九次全会(扩大),传达中共十二大精神。
全会提出,要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1984年4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十条措施》,提出:对
外开放,要采取外商独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补偿贸易等多种形式,吸引外资。
7月16—19日,市委七届三次全会(扩大)提出,要广开门路,大胆引进外国资金和先进技
术。要实行优惠政策,搞好外联,吸引港商、华侨和外商到哈尔滨市投资或开办企业。12月
17—22日,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扩大)再次强调,对外开放,要放开手脚,广开渠道,积极
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要通过各种渠道同港商、外商建立经常性的业务联系,给予
优惠政策,吸引他们到哈尔滨市搞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独资经营的企业。当年,全市第一
家合资企业——精华彩扩有限公司开业。
  1986年6月,全市最大的中外合资企业——哈尔滨克罗拉太阳能电力公司动工兴建(1987
年11月竣工投产)。12月6日,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扩大)提出,各级党组织和有关行政部
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政策,敞开城门,借助四面八方的力量来建设哈尔滨。
同时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同样是哈尔滨的企业,它们生产的产品同样是哈尔滨的产品,要不
失时机地大胆利用外资。当年,全市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资企业有18家,投
资总额达1613万美元。
  1987年3月17日,经市委同意,市政府发布《关于外资企业使用城市土地的管理规定》,
规定:凡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最
长使用年限,可根据企业经营项目、投资额和实际需要确定。商业和服务业用地为20年,工
业、仓储和旅游业为30年,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和社会公益事业等用地为50年。
5月25日,发布《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提出,凡外商投资企业可按规定的有关条款,
享受优惠待遇。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和开发资源、节约能源以及农林牧
副渔业生产的企业,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提取中方职工的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
金之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中外合资经营期10年以上的产品出口企业、技术先进
企业和资源开发、节约能源、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企业,除按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之外,
从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8年。《规定》还宣布:市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保障外
商投资企业的自主权。当年,又有4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开业。全年计划利用外资850
万元,到年底实际投入856万元。
  1988年1月17日,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扩大)提出,要把握时机,加快全方位对外开放,
加速吸收国外资金、技术,促进哈尔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4月24日,第七届市委向市第八
次党代表大会的报告指出:过去几年,全市利用外资项目和“三资”企业寥若晨星,没有突
破性进展。报告强调,一定要采取有效对策,迈开新的步伐。要尽快解决政策、项目、人才、
机构等4个方面的问题,制定有吸引力的鼓励外商到哈尔滨投资的优惠政策和保障外商权益
的地方涉外法规,改善投资环境。要加强立项、论证、建立项目库等基础工作,为外商提供
有吸引力的项目。要加强同外商联系的渠道,发动所有涉外机构和各界人士,特别是侨眷、
侨属,发挥各自的优势,同外商广泛联系,广收信息、广开渠道,努力吸引外资。要加强领
导,成立外资服务中心,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进行“一条龙”服务。5月10日,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嘉廷在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说,为了引导外商投资,全市拟提出200
个备选项目,建立项目库,供外商选用。由于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到10月,先后有美国、日
本、澳大利亚、新加坡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50家外商到哈尔滨投资或洽谈投资,总投资额达
到人民币1.6亿元。到年末,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达66户。
  1989年2月2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嘉廷同“三资”企业经营者对话,强调落实政策,
办好“三资”企业。6月21日,全市外贸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新形势下,更放手、更有效地
利用“外资”,发展“三资”企业。为保证“三资”企业的发展,保障外商和中方职工的合
法权益,经市委同意,市政府于9月22日颁布《哈尔滨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当
年,虽然受到某些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施加的无理“制裁”,但是全市新登记注册的“三资”
企业共14户,其中有中外合资企业7户,中外合作企业1户,外商独资企业6户,投资总额为
1163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029万美元,其中外商认缴资金470万美元,占注册总资本的45.7%。
  1990年2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德邻在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要切实帮助
“三资”企业解决电力、运输、通讯等困难,落实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对外
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要调整、充实、利用外资项目库,以项引资,全年力争达到利用外资
4900万美元。当年,全市“三资”企业由上年的90户增加到133户。其中,中外合资企业8户,
外商独资企业8户。1984—1990年,全市累计签订利用外资合同总额1.5亿美元,实际利用
外资1.02亿美元。许多合资企业运用先进技术,使产品在国内同行业中闯出名气,赢得较
高的经济效益。许多合资企业建立外销渠道,使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一些企业借鉴国外的先
进管理经验,提高了管理水平。问题是,全市引进外资工作起步晚,观念更新慢,有关鼓励
外商投资的政策不够落实,同全国其他先进地区相比,差距大。主要是利用外资数量少,又
多是小型项目,外商投资多为间接投资,甚至有“假合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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