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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哈尔滨市政府成立,内设卫生局。
同年11月18日,哈尔滨市政府改为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哈尔滨特别市卫生局设2科1室7
股,即:医政科—医政股、药政股、教育股;保健防疫科—保健防疫股、工厂卫生股、食肉
检疫股;秘书室—事务股。
1949年2月6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改为哈尔滨市政府。卫生局建制未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市卫生局的工作主要是整顿医药卫生工作,对卫生技术人员
进行资格审查;组建基层卫生所、卫生院;加强防疫工作;组织医务人员组成支援解放战争
前线医疗队;培训医药卫生技术人才,改造旧法接产等。
1953年8月1日,哈尔滨市改为中央直辖市,同年市卫生局设1室9科。即:秘书室、计划
科、人事科、财务科、医疗预防科、妇幼保健科、教育科、药政科、公费医疗科、工厂卫生
科。
1954年6月哈尔滨由中央直辖市,改为省辖市,市卫生局设1室12科,即:秘书室、防疫
科、工业卫生科、医疗预防科、公费医疗科、中医科、药政科、妇幼科、教育科、计划科、
基建科、人事科、保卫科。
1968年6月4日,市卫生局撤销,其工作由市革委会卫生组接管。同年11月成立哈尔滨市
卫生事业革命委员会。1969年11月,恢复哈尔滨市卫生局建制,直至1990年。1990年市卫生
局行政编93人,其中:局级3人,处级10人,科以下80人。职能处室3部、2室、11个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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