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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前,市场上贩卖食品者大多是个体商贩,出售腐败变质和受污染食品严重,食
物中毒年年发生。1949年起,政府把预防食物中毒做为饮食卫生管理的重点。对食品加工、
销售人员和居民,不断进行预防食物中毒教育,举办集体食堂的管理人员和炊事人员预防食
物中毒训练班。市、区卫生防疫站,对每起食物中毒都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中毒
材料,进行病源分析,弄清原因,组织抢救和清除病源。实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955—1990年,共发生食物中毒727起,18574人,死亡251人。年平均食物中毒20余起,
中毒530人。
1955年9月30日下午,省政府在国际旅行社举行国庆宴会,由于部分食物在宴会前一两
天制成半成品放入冷库,受了严重污染,宴会部分人食后中毒。1958年6月23日下午,道外
区头道街一带旅馆中的旅客和附近居民因食用了在商店购买的肉联厂生产的熟猪肝,3—6小
时发病。有的旅客尚未找到住处便突然发病倒在大街上;有的已买妥火车票还未上车便病倒。
此次中毒68人,经抢救全部治愈。
1960年5月14日,太平区东棵街列车乘务员徐洪业一家11人吃了从列车上拾来的河豚鱼,
1小时后陆续发病,入院抢救,死亡1人。
1961年元宵节期间,道外区275人因食用钡盐污染的糖粉制做的元宵、婴儿饼干中毒,
入院抢救,死亡2人。9月25日,哈尔滨师范学校学生食堂,晚饭的大麦粥里,掺进32小时前
的剩饭和放了2天2夜已有酸味的豆腐渣,有216人就餐,151人发病。10月25日,黑龙江省财
政厅机关食堂,午饭吃“臭米面”饴铬,有98人中毒,省立医院、哈医大医院、市第一医院、
市工人医院600名医务人员日夜抢救。国家卫生部先后派来8名专家教授协助,北京、上海、
天津、沈阳、兰州、长春市医药部门先后空运或派专人送来药品71种,价值266623元。
1965年夏,道里区安国街一带居民因吃病死马肉,100余人中毒。经4个医院抢救无一死
亡。
1977年7月12日,道外区十六道街居民周福友一家,除妻子上夜班,其余6人晚饭误食其
长女将亚硝酸盐当食盐烧的土豆汤,30分钟陆续发病,重者3人送工人医院抢救,1人死亡。
7月31日晚5时,哈尔滨港务局工人刘权福一家8人,吃了采自江岸堆放的原木上簇生的蘑菇,
8月1日上午10时发病,到送市第四医院抢救,先后死亡4人。此蘑经鉴定为“褐鳞小伞”毒
草。
食物中毒60%以上发生在夏季,6—8月是高峰,居民占60%,多于集体单位;中毒人数,
集体单位占65%,多于居民。细菌性食物中毒占70%,化学中毒占10%,动物、植物中毒占
20%左右。腐败变质食物中有肉制品、病死性畜肉、“臭米面”、水产品、血豆腐、禽蛋、
剩饭菜等;植物中有赤霉麦粉、毒蘑、土豆芽和灰菜、走马芹、苍耳、苦杏仁等;动物中有
河豚鱼、鲐巴鱼等;化学中有亚硝酸盐、钡盐、砷等,另有误食机油等二三十种。
70年代中后期,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的加强,食物中
毒逐渐减少。80年代,食物中毒得到控制,发病率下降到历史最低点。1990年,食物中毒发
生率仅为1.35/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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