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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卫生》
 
 
第一篇 卫生防病
 
 
第五章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
 
 
第一节 工业劳动卫生
 
 
  一、劳动环境卫生
  哈尔滨解放前的工业,主要是油、酒、米、面、铁、木、皮等农副产品加工和少数机械
修理等。比较大型的仅有铁路工厂、毛织厂、发电厂、电车厂等。对于危害工人健康的生产
环境和劳动卫生无人过问,对保护劳动者健康毫无措施。
  哈尔滨解放后,工厂卫生开始列为重要日程。1948年起,建立工厂卫生管理机构,成立
安全卫生组织安全卫生委员会,后改为劳动保护委员会。针对旧企业多、设备简陋,卫生状
况恶劣、劳动条件差的情况,先从清洁卫生入手,随之组织安全卫生联合大检查,督促工厂
改善设备和卫生状况。1950年,市卫生局、劳动局、总工会共同为工厂培训卫生干部,宣传
劳动卫生知识,建立企业保健室;组织医务人员为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定期对工厂进行安全
卫生检查。
  1953—1955年,以改善劳动环境和生活卫生为重点,加强了基建工地工人食宿和劳动场
所的卫生工作,对工厂的高温、粉尘、有害气体进行了普查,还先后制订《哈尔滨市基本建
设暂设工程标准》、《哈尔滨市基本建设工地安全卫生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基建单位冬
季防灾、防火、防病、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规定》。夏季开展无蝇食堂竞赛,加强饮食卫生。
工厂实行车间医师制,开展以改善劳动环境和生活条件为重点的清洁卫生和消灭绳、鼠、臭
虫等病媒生物活动。1956年后,随着劳动卫生法规的制订、颁布和实施,逐步开展劳动卫生
监督工作。
  70年代后,各国营大型企业先后成立了劳动卫生科(组)。1988年,全市4696个工厂企
业(包括乡镇工业)中,有职业危害的工厂占40.78%,危害场所13053个;117万产业工人,
接触有害物质的达30万人。
  二、劳动环境有害因素监测与治理
  1952年开始,对工厂有毒有害气体进行调查摸底。1954年,进行预防汽油、苯酚等中毒
的试点,对松江橡胶厂的汽油中毒、砖厂柴油引起的皮肤炎、油脂化学厂松节油引起的结膜
炎进行了防治。1955年起,开展劳动环境卫生监测,对有害作业环境采取预防和改善措施。
  (一)粉尘作业环境
  1952年,对猪鬃工厂的扬尘开始防治。在劳动卫生工作人员指导下,改革生产工艺,先
水洗原料,干燥灭菌后再加工,使几千名工人从大浓度的尘埃中摆脱出来。1954年,对100
余个工厂进行普查,有23.5%的工厂存在粉尘危害。1956年,贯彻国务院《关于防止厂矿
企业砂尘危害的决定》,1957年,净化了毛织厂、第一制米厂粉尘车间。1958年,开展创
“无尘车间”群众运动,第五制粉厂、松江电机厂、第一机器制造厂相继创出无尘车间。推
广松江机械厂翻砂车间湿式作业办法,电炉厂耐火砖拌小组大搞密闭设备,实行湿式清扫等
防尘措施,使粉尘浓度由260毫克/立方米降至1.6—2.75毫克/立方米;松江玻璃厂和搪
瓷厂推广湿式拌料作业法,粉尘浓度由400—500毫克/立方米降至18.12—118.6毫克/立
方米,出现了许多无尘车间和工段。
  1963年后,翻砂、铸造行业,推广了风动工具清砂和“六五”式水爆清砂法;机械行业
推广了铁刃喷砂法;磨研行业推行了改进通风设备措施,1965年粉尘浓度从1963年前145.2
—196.4毫克/立方米降至68.1毫克/立方米,为防尘工作最好时期。
  1977年,哈尔滨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防尘大会战的通知》,成立了防尘办公
室,全市有粉尘作业的工厂积极采取防尘措施,出现了建筑五金厂、晶体管厂等16个防尘先
进单位。1979年,哈尔滨石油厂粉尘浓度由851毫克/立方米(超国家标准84.1倍)降至符
合国家标准。刀剪厂抛光、磨光粉尘由804毫克/立方米降至3.66毫克/立方米。
  (二)有毒作业环境
  1.铅
  1956年以后,对铅苯、汽油、沥青等有害气体的作业环境进行了系统的卫生学调查。发
现铅对工人健康威胁较为普遍,凡是用铅的车间,铅浓度都超过国家标准,从哈尔滨铅字铸
造厂、哈尔滨印刷厂127名老工人的体检所见,一级铅中毒症状者54人,带铅量超过正常值
者40人。为控制铅中毒,在印刷业中实行“一湿、三不、四有、五要”综合性防铅措施。
1966年,通过调查测定和检查监督,大部分工厂都安设了防护装置,铅浓度得到控制,基本
无铅中毒事故发生。
  “文化大革命”中,铅作业环境恶化。1974年,对道外区14家工厂25个作业点测定,铅
尘、铅烟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47—167倍。
  1979年,对含铅烟作业的15个工厂322个作业点进行测试,符合国家标准127个,合格率
39.4%,采集的样品合格率46.9%。铅烟浓度平均值0.12毫克/立方米。对铅尘作业13
个单位245个作业点进行测定,合乎标准146个,合格率59.6%。
  化工、机械制造、蓄电池和车辆修造业铅浓度最高。其中,化工业制丹工种作业环境,
铅尘和铅烟浓度分别为229.3毫克/立方米和160.6毫克/立方米。
  2.苯
  1956年,对哈尔滨绝缘材料厂云母车间苯作业环境开始治理。该车间空气中苯平均浓度
在50.3—510毫克/立方米之间,慢性苯中毒发病率高达15%。1959年,通过改革工艺流程,
降低了苯浓度,并采取缩短工时的作法,预防了苯中毒。1974年用酒精代替苯以后,空气中
含苯浓度才接近国家标准。
  1974年,对哈尔滨第一机床厂、哈尔滨容器厂、制锹厂、仪器仪表厂等8个厂含苯浓度
测定,车间空气中含苯浓度均超过国家标准,最高达1404.5毫克/立方米,最低80毫克/
立方米,8个厂接触苯作业工人1170人,苯中毒率达1.9%。
  1979年,普查全市含苯化合物工厂366个,接触苯作业工人11226人。其中,纯苯作业
287个,苯和其它毒物共存70个。测定1313个作业点,含苯浓度符合国家标准806个,合格率
61.5%;共采样品2510个,合格率59.6%。不合格作业点苯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3倍。
  3.汞
  1979年,对含汞作业77个工厂243个作业点进行测定,符合国家标准125个,合格率
62.55%。医疗系统口腔科作业环境空气中汞浓度最高,有2/3超过国家标准,最高超过50
倍。其次为纺织业和化工业。
  4.乐果
  哈尔滨市只有农药厂一家生产有机磷农药。包装工段空气中乐果浓度1.05—1.09毫克
/立方米,略超国家标准,其它工段平均0.173—0.789毫克/立方米,未超标准。
  5.硝基甲苯
  1979年,测定16个含三硝基甲苯作业点,合格3个,合格率18.75%。其后作业点含三
硝基甲苯浓度最高值为200毫克/立方米,最低值为10.66毫克/立方米。
  (三)物理因素
  1.高温中暑
  50年代初期,每盛夏季节,筑路工地、高温作业车间,经常发生中暑。
  1953年以来,开展了防暑降温工作。对160个国营工厂进行调查,高温车间占31.7%,
室温平均在50—60度。此后,每年6—9月,对高温作业车间按不同生产情况、生产条件和高
温程度、性质,安装通风机械、喷雾风扇、水幕隔离等设备,降低作业环境温度。哈尔滨第
一工具厂、搪瓷厂,用空气淋浴使车间温度由40度降至35度以下;第二砖厂窑内设喷水龙头、
隔湿棚、降温风扇和喷雾风扇等,出窑时温度由100度降至50度。为防止中暑,还供给工人
防护品,饮用食盐汽水、清凉饮料,对于不适于高温作业或有禁忌症者,调离高温作业环境,
防止职业性中暑和痉挛的发生。
  2.振动作业影响
  全市使用振动工具作业的1981年有8111人,1983年有16972人。1983—1984年,对哈尔
滨电机厂使用风动工具191人进行调查,有双手怕冷、遇冷手指变白、多汗或上肢麻木症状
者14人。
  3.噪声作业影响
  在噪声环境里作业的工人,1981年调查时有15970人,1983年调查时有31055人。哈尔滨
纺织厂、黑龙江省纺织研究所试验厂、向东织布厂,噪声值一般在90—100分贝,660人在这
种环境下生产的工人,有30%工人听力受到影响。哈尔滨电厂199人接触噪声,有93人听力
下降。
  4.高频磁场和微波电场作业环境影响
  1988年,黑龙江省劳动卫生研究所对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放大机进行检定,其电场强度
16—900伏/米,磁场强度0.6—2.5安/米,检查55名作业人员全部有神经衰弱症状。198
4年,检查哈尔滨电力局作业人员,17人中有7人眼底混浊或眼底动脉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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