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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卫生》
 
 
第四篇 西  医
 
 
第二章 医疗机构
 
 
第六节 疗养院
 
 
  哈尔滨市的大部分疗养院设在松花江北岸太阳岛疗养区。1949年建国初期,原松江省和
黑龙江省即将太阳岛划为疗养区。1952年原松江省委组织部首先于该地建立了省干部疗养所,
同年,哈尔滨市总工会在此成立哈尔滨工人疗养所,其后,省和哈尔滨市的一些行业和大企
业陆续在此建立了疗养院所。1985年共25座,床位2000余张,工作人员892名,其中医务人
员339名。较大的疗养院有黑龙江省干部疗养院,1952年在原松江省委组织部建立的干部疗
养所基础上扩建,房屋面积2588平方米,床位180张,工作人员60名。1968年1月被视为“修
正主义产物”而撤销。1974年5月由省卫生局接管,重新组建。1985年有床位250张,职工150
名,并增置了心电机、脑血流图仪、肌电超声仪、心脏监护仪器和理疗、体疗设备。另一所
较大的疗养院是哈尔滨市工人疗养院,1952年从南岗区汉祥街迁至太阳岛。1958年另有两个
疗养院所并入,院区占地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1985年设床位650张,职工251
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57.2%。医疗科室设有循环系、呼吸系、消化系、术后运动系等。
1985年收治疗养员1588名。
  至1990年,疗养院共有床位1540张,卫生技术人员4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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