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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公用事业
 
 
【城市集中供热】
 
 
    哈尔滨市全年采暖期177天,是我国重点发展集中供热事业的城市之一。到1985年底,动力区、太平区的化工工业区、哈尔滨第一工具厂、哈尔滨制药总厂、平房区东安机械厂、伟建飞机制造公司和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先后实现了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黑龙江大学、王兆新村等18个单位和新建住宅群先后实现了小区锅炉房集中供热,全市集中供热面积542万平方米,热化率为16.6%。
    1964年兴建了我国最早的集中供热工程之一的动力区集中供热工程;1966年建成了以供给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生活用热为主的集中供热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政府十分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1984年以来每年用于集中供热建设的投资都在1 000万元以上,并于1983年11月21日成立了哈尔滨市热力公司。
    1986年,集中供热事业又有新发展。南岗供热网工程完成总投资的72%;太阳岛集中供热工程克服了松花江涨水带来的不利影响,完成了厂区建设和锅炉安装;新阳、新发、正阳、民安和飞机场等小区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宣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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