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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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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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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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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市计划用水25 116万吨,比上年增加1 017万吨。全市计划用水率93.8%;全年节约用水1 300万立方米,平均日节水3.56万立方米。
全年收缴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62.8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为67.1%,比上年提高0.1%。加强对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凿井审批、验收制度,控制市区地下水开采量。为解决市政供水不足和无市政管网地区的生产生活用水,在市政供水管网边缘地带增加开采点,全年批准新建、更新井78眼,年底验收56眼。在逐步完善计量手段的基础上,按单位逐日抄量计量,全年收缴水资源费1 360万元。(张洊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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