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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公用事业
【《哈尔滨市城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哈尔滨市城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哈尔滨市管道燃气管理开始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该"办法"共8章59条,对工程管理、设施管理、供气和安全管理以及事故处理等方面做明确规定。该"办法"自实行以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某些民用户在室内管施工及开栓供气过程中,以一些不正当的理由干扰、阻挠施工和开栓工作,使施工和开栓进度受到影响;二是一些施工企业在城建施工中不履行会签手续,擅自施工,屡次造成损坏燃气设施的事故,并增加一定的事故隐患;三是盗用管道燃气和私拆、改燃气设施现象时有发生。市气化总部除通过各种传播手段,加强对社会的广泛宣传外,还多次吁请有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共同严格执行“办法”,共同维护管道燃气设施,提高管道燃气依法管理的效能。(史冬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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