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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开发】
 
 
    1995年,市气化总部对呈报项目方案进一步进行调研论证,对煤化工产品市场情况、呈报项目基本金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根据国家计委、化工部和省化工厅及化工行业专家建议,经过对多种方案的研究比较、权衡和调整,10月1 7日市政府第九十次常务会议决定推荐在"九五"期间上年产20万吨合成氯(转35万吨尿素)项目和10万吨醋酸项目。已开始进行20万吨合成氨项目的前期工作,年底,国家计委将该项目列入国家"九五"发展计划。
    年产20万吨合成氨项目主要利用气化厂煤气和空分氮气(现被放空)为原料,日耗煤气量103万立方米,全面投产后仍可保证向城市供气110万立方米。经测算,项目总投资为101 886万元,若包括煤矿改造,投资为12亿元,年平均销售收入为54 722万元,年平均税金9 001万元,年平均税后利润为10 328万元,投资利润率为15.13%,投资利税率为18.9%,贷款偿还期8.8年(含2年建设期)。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建议,市气化总部还在抓紧做好10万吨醋酸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上10万吨醋酸项目主要利用现年产4万吨甲醇做原料,经初步测算,项目投资为9 905万元,投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8.82亿元,年平均税金25 573万元,年平均税后利润为29 981万元,投资利税率为55.1%,贷款偿还期5.7年(含3年建设期)。
    (史冬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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