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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哈尔滨供电区拥有66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总计164条,总亘长4 137公里。其中500千伏线路3条、373公里。66千伏及以上变电所135座,其中500千伏变电所1座。6~10千伏配电线路214条,总长1 432公里。用电总户数812 108户。其中,照明774 191户,工业12 883户,非工业15 170户,农业生产1 024户,趸售8 840户。
1998年,哈尔滨地区供电形势稳定,电网电力充足。哈尔滨电网地区总供电量698 445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06%,其中哈尔滨电业局供电量672 646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5%;企业自发自用电量25 799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1.24%。哈尔滨电业局售电量617 163万千瓦时,比上年下降2.07%;损失电量55 483万千瓦时,线损率8.25%,比上年增长3.3%。工业用电262 540万千瓦时,占该局售电量42.5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21 226万千瓦时,占该局售电量35.85%。
哈尔滨电业局继续完善、扩大服务承诺内容,将用户报修中心更名为用电服务中心,受理低压事故抢修、用电咨询电话40 560人次。用电报装服务中心受理266户,办理用电总容量345 683.1千瓦。实现事故报修集中指挥,用户办电一口对外。
为开拓用电市场,采取鼓励居民多用电的政策。(1)对新装电锅炉集中采暖的用户,按实际容量免交电缆贴费和配电贴费,只收供电费。(2)对居民新装单户电锅炉或空调等电器免交全部贴费,并采用电卡表装置。(3)对电锅炉电价均执行居民照明电价(现行居民照明电价为 O.339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平电价。到年末,哈尔滨市部分住宅、企业安装单户及集中采暖电锅炉95台、6 056.5千瓦,用电量454.2万千瓦时,拉动该局售电量增长O.074个百分点。开发、安装、使用电锅炉,安全、实用并有利于地区的环境保护。
1998年,哈尔滨电网编制完成《1998~2010年哈尔滨城市电网发展规划》、《1998~2010年农网发展规划》和《1998~2000年农网改造规划》,并通过国家电力公司和省计委审查。8月,国家计委批准《哈尔滨城市电网利用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哈尔滨城网列入国家第一批重点建设改造计划。计划投资11.4亿元,当年批准计划投资1.16亿元,开工项目8类。其中,66千伏工程2项,10千伏配电网改造工程5项及调度自动化和MIS工程。市区22座66千伏变电所全部实现四遥,达到无人值守条件。
在行业用电中,工业、地质勘探业、建筑业用电量比上年有所下降,其他行业用电量呈逐步增长态势。工业用电量262 540万千瓦时,比上年下降8.95%;地质勘探业用电量499万千瓦时,比上年下降7.59%;建筑业用电量5 419万千瓦时,比上年下降O.84%;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用电量11 930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5.3%;农、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23 326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07%;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仓储业用电量24 332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9.74%;其他事业用电量67 891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8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21 226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03%。其中,乡村用电量56 559万千瓦时,城市用电量164 667万千瓦时,分别比上年增长O.34%和3.99%。(孙君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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