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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供热面积约为6 871万平方米。其中,面向社会供热的面积为4 891万平方米,单位自供热面积为1 980万平方米。按热源方式划分:燃煤锅炉供热面积5 658万平方米;热电联产供热面积1 180万平方米;电锅炉供热面积26万平方米;燃气供热面积7万平方米。在社会供热的面积中,20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供热小区总面积为2 721万平方米,20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及楼栋供热总面积为2 170万平方米。2001年,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全市供热工作的领导,印发了《关于切实作好2001~2002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并于11月13日成立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推进城市供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市供热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突出解决热费收缴难、供热质量差的问题。分三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热费交缴会战。通过采取经济、行政、法律、舆论等措施,热费交缴实现历史性突破。到2002年4月20日供热期结束,全市热费交缴率达到80.44%,比上年同期提高22.05个百分点;热费交缴额超过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6亿元;热费交缴率和热费交缴额两项指标均创十年来最高水平,扭转了近十年来热费交缴率持续走低的被动局面,全市供热开栓率达到99%。在2000~2001年度供热期间,不断强化供热生产运行管理,延长供热时间,增加供热频率等措施,居民室温合格率达到99.8%以上,供热质量显著提高。
开通了供热"110"监督电话,6个月受理群众上访1.4万余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新闻媒体坚持舆论先行的导向作用,市供热办与《新晚报》共同组织开展了"关注百姓暖屋子”为主题的“5号行动",唤醒全社会"热"是商品的意识,为解决热费交缴难和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创造了舆论氛围。司法部门依法追缴热费,采取强制手段执行欠费案件387件,依法强制收缴热费3 000余万元,教育带动交费2 000余万元,为解决收费难问题打开了缺口。2001~2002年度供热期市政府共发放供热专项补贴资金1 500万元,用于支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优抚和救济对象、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进入法律程序破产企业的职工等人员的热费。
(刘忠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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