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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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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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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热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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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2年2月27日市编委印发的《哈尔滨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供热办是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主管城建副市长直接领导。内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建设处、供热管理处和技术处,定编30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编。市供热办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城市供热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供热规划,负责热源建设审核;负责供热行业管理,对供热企业进行资质审查;负责供热科技创新及技术攻关,推广应用供热先进技术;参与供热补贴政策的制定和供热补贴资金的发放;负责组织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负责供热行政执法工作。
(刘忠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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