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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公用事业
【供电】
1987年全市供电量为302 323万千瓦时,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为32 783万千瓦时,占全市供电量的10.75%。全年用电平均缺口为15%左右,冬季用电高峰季节缺口达20%~25%。
为了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对居民生活用电的影响,市电业局在用电量较大的企业安装了220块电力定量器,使供电区内受控负荷达40%,在晚峰期间让出6.5万千瓦的电力安排居民生活用电。对占地区负荷20%的20家大型企业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用经济扛杆鼓励企业低谷时多用电,高峰时给居民生活用电让路。冬季供电紧张时,还采取了滚动拉闸限电的办法,对居民实行轮流限电,解决了居民用电苦乐不均现象。(王文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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