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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公用事业
 
 
【城市供热】
 
      2005年,哈尔滨市加强供热运行和供热质量监管,实现供热运行稳定、供热质量提高目标,99.8%的居民住宅室温达到法定标准。松花江突发水质污染期间,导致全市6个行政区、1638家供热单位、4060台锅炉的供热生产,近1亿平方米供热面积、100多万户居民“暖屋子”受到威胁。市供热集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凿恢复水井232口,运水18469台次14.8万吨,查处窃水1300多起,实现“不因停水而使1台锅炉停热,不因停水而使供热质量降低1度”目标。
    2004~2005年度供热期热费收缴达到84.6%,比上一供热期提高3.35个百分点。2005~2006年度供热期,截止到2005年12月末,热费收缴率66.79%,比上年同期提高3.28个百分点。
    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取得成效。2005年,道里集中供热项目完成二期建设,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83万平方米。挖掘热源潜力,实施联片并网,并网面积380万平方米。停用既有分散锅炉房180余处,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30.17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由55%提高到58%。
    2005年,哈尔滨市加强供热市场监管,采取专项督办、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开栓率有较大提高,妥善解决23家供热企业82处供热弃管、分户供热改造违规和一批既有建筑并网问题。适应行政区域调整,完成呼兰区、松北区供热现状普查、规划编制和道外区供热规划补充,《哈尔滨市区集中供热规划》获市政府批准实施。强化热源前置审批,审批、审核、核准和备案供热工程建设事项18项。规范热费补贴统计、认定和审批程序,向275家供热企业拨付2004~2005年度供热期热费补贴资金2300余万元。2005~2006年度供热期,组织全市300家供热企业完成热费补贴对象认定、报审,审核供热补贴资金3200万元,解决3.1万户社会困难群体供热保障问题。
    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以热费补贴货币化、热费交缴制度改革和构建城市供热保障制度为突破口,综合考虑哈尔滨市经济状况、机关企事业单位性质、职工住房使用面积、户均职工人数、城市人均收入和困难群体构成等因素,起草制定《哈尔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热费补贴随职工工资发放实施办法》和《哈尔滨市城市供热保障实施意见》,为启动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做好准备。
    2005年,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1.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尚未启动,制约供热事业发展体制性障碍仍未突破。2.燃煤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燃煤储备不足、供热企业亏损和供热弃管增多等一系列严重后果。3.供热标准提高后,供热基础设施滞后、供热设备陈旧老化的客观条件导致部分居民住宅室温难以达标,供热投诉量有所上升。4.集中供热项目缺乏资金支撑,来源渠道狭窄,阻碍供热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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