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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公用事业
 
 
【城市供电】
 
 
    哈尔滨市供电区1988年1至10月份,由于购买了3.1亿千瓦时议价电弥补统配用电指标的不足,缓解了电力供需矛盾。10月末以后,由于东北电网5大水库严重枯水,加之煤、油短缺、运输紧张,加剧了电力供需矛盾,最严重时缺口达56%。因此,入冬后出现了全天大面积拉闸的供电紧张局面。
    哈尔滨市(含阿城市、呼兰县,下同)冬季日需供电量约1 450万千瓦时(只接受省网电量,不含地区自发电)。而11月份统配用电指标只有633.5万千瓦时,12月份为586.8万千瓦时。经多方努力,供电指标才达到11月份l 084.6万千瓦时,12月份1 153.54万千瓦时,缺口仍在20.4%到25.2%之间。
    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按照晚峰优先保居民,其它时间保工业生产,并优先保人民生活必需品生产的用电原则,制定用电计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1)控制按指标用电,"谁超限谁,今超明还"。(2)对部分工厂实行封电停产保温,给居民生活及生活必需品生产让电。(3)电业局安装了314块电力定量器和200块分时计量电度表,对占晚峰用电者加收电费,控制了工厂企业的晚峰用电。(4)采用滚动限电。努力减少必保线路,把可停电线路编制成滚动限电方案,基本上解决了顺位限电造成的用电“苦乐不均”问题。(5)抓好节电工作,扩大对企业产品单耗的考核项目与范围,并向企业推广节电新技术,已有9项被采用,1988年节电461.3万千瓦时。农贸市场、非生产电加热设备的用电得到了控制,全年完成节电量1.35亿千瓦时。(张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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