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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哈尔滨电网供电量36.2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14%,其中工业用电合计285 712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87%,占全网售电量的6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合计94 102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85%,占全网售电量的21.21%。
1991年,哈尔滨电网供电形势比较稳定,除冬季晚峰电力有10%左右缺口外,基本上已满足了各行各业及人民生活用电需要,以拉闸条次为例,比上年减少了4 214条,下降41.4%。在冰雪节、洽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省电力局都增加了电力电量指标。哈尔滨电业局全年共组织带料加工电量1.29亿千瓦时,占全年供电量的2.8%。
哈尔滨电网内有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67户重大企业,为保证这些企业的用电,哈尔滨电业局对此制定了一系列用电倾斜政策:(1)企业供电指标不足时,优先提供地方上网电量指标,尽量满足其需要;(2)对购用电权电量和集资电量按有关用电政策单独分配,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地方集资办电;(3)分配给这些企业的用电指标由供电部门扣除网损后直接戴帽分配}(4)每年核定一次这些企业用电指标,(5)实行保量不保价原则;(6)企业低谷期间所用电量和夜间比低谷指标多用的电量可抵销超用电量,免收或减收指标加价电费,(7)对使用专用线的企业尽量不限电或少限电或后限先送,对使用共用线的企业尽量拉小闸不拉大闸或采取定日、定时限电办法,对医药、化工、冶金等连续性生产企业,限电前通知对方。
(王华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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