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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哈尔滨市加强对《矿产资源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先后举办局内法律知识讲座和系统内法制培训各一次。请市政府执法部门有关人员专题辅导《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受训达100余人次。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考试、问题竞赛活动3次,参加100余人次。外派人员参加各级各类法制培训班14人次,占全局人员的40%。与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举办"4.22地球日"纪念活动一次。
《哈尔滨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立项及一系列调研、起草、讨论、审核等基础工作,已进入市政府协调、审定程序。提出2001年三项地方立法计划。它们是《哈尔滨煤炭行业管理办法》、《哈尔滨市采砂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五常拉林河谷地下水保护区管理办法》。其中《哈尔滨市五常拉林河谷地下水保护区管理办法》已被批准为地方规章。(李 英) 编辑 丁日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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