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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以开发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和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为重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分类管理,将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批管理紧密结合,加大对信用优秀企业的激励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在收费环节、相关保障金额度、预售条件限制等方面,给予激励,引导企业重视信用,规范经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好转。扩大信用评价覆盖面。结合企业资质备案管理,将进入哈尔滨市市场的开发企业全部纳入信用评价系统,对未备案、未纳入信用评价系统的开发企业,不允许在哈尔滨市进行开发经营活动。至年末,纳入评价系统的开发企业达到650家,各参评部门累计提报评价信息545条。2009年,新录入企业信息56条。评出信用优秀的绿牌企业8家、信用较好的蓝牌企业423家、信用较差的黄牌企业192家、信用差的红牌企业79家。
开展商品房住宅性能初审和终审。在新申报初审的项目中,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推荐优秀住宅项目参加国家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及申请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通过企业座谈等方式,宣传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和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促进哈尔滨市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和康居示范工程的开展。2009年,完成宝宇荣耀天地、立宏国际会展名城两个项目的住宅性能认定的初审,宝宇荣耀上城、欧洲新城两个项目的住宅性能认定终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备案管理,建立市场准入联动管理制度。建立初始备案和年度备案制度、信用备案手册管理制度、市场准入联动管理制度。对省直企业或新成立企业申请在哈尔滨市初始备案的,按照申请、审核、批复模式进行管理,备案后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数据库,同时核发信用备案手册,作为备案凭证。对已进行初始备案的企业,要求每年资质年检通过后进行年度备案,通过年度备案及时掌握企业资质动态,并据此填写企业信用备案手册,更新企业档案和信用评价企业数据库内容。建立市场准入联动管理制度,对未备案企业,不予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允许在哈尔滨市进行开发经营活动。2009年,完成291家开发企业备案。其中,初始备案119家,年度备案17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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