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2年,综合开发进行公开招标,进一步把开发任务由行政分配推向了公平竞争的阶段。经市政府批准,三次公开招投标,提出了15块土地。经过经济测算,可建各类房屋12万平方米;申报参加投标的开发公司82家,最后中标的为11家开发公司;收缴非经营性环境差价7 000万元,全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棚房改造。
招投标形式主要是暗标暗投。程序是规划土地部门审定开发地段,报请市长批准;市政府开发办组织力量对开发地区进行经济测算;发出招标通知书,提供项目有关资料,并进行解答和现场踏察;专门工作小组制定标底;开发公司申报投标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决标后由法律公证部门做出公证;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签订协议书;收缴综合开发非经营性环境差价。
从初步结果看,公开招标有以下好处:(1)谁报标最接近标底谁中标,公平合理;(2)公平竞争便于监督,杜绝了行业不正之风;(3)人人增强竞争意识、风险观念,促进企业经营管理;(4)收缴非经营开发效益,体现了有偿使用,按经济规律办事。(刁玉斌 赵睦琴 王沿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