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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哈尔滨市综合开发规模为647.48万平方米,比目标计划450万平方米提高45%;竣工252万平方米;总工作量24.9亿元。
1."八路五桥"开发建设。市开发办承担"八路五桥"工程中六路四桥的开发建设任务,还承担打通新北京街、文林街、文瑞街及瓦街、邮政街、利群街、松花江环路的任务。沿路共动迁居民、个体和公企5 000多户,拆除房屋30万平方米,拉运残土30万立方米,提供建设用地50万平方米。
2.危房棚户区改造。1993年,哈尔滨市危房棚户区和危房地段改造建设规模为590万平方米,其中市人代会确定的7片危房棚户区改造目标已全面实现。经市目标办核定的7片小区改造建设规模共56.8万平方米。地德里二期工程20万平方米已开工建设;荟芳里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1.5万平方米,超额15.3%;新发小区开工建设26.66万平方米,超额33%;新地小区开工建设5.46万平方米,超额82%;平原巷一次大面积动迁可建规模30万平方米,超计划6倍,现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达到"三通一平"。
3.新区开发建设。1993年,相继开工建设红旗、宣西、康安、振江等住宅小区,总规模为100万平方米,竣工住宅28.5万平方米,3 200户居民搬进新区新居。1993年竣工13万平方米解困住房,提供解困用房2 200套。到1993年底,8 892户2平方米以下特困户全部解困。
4.开发效益提高。1993年通过全面推行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共收取非经营性环境差价2.7亿元。比目标计划的1.6亿元增收1.1亿元,提高68%;比上年的1.7亿元增收1亿元,提高58%。其中为"八路五桥"提供工程建设费1.6亿元,用于补贴其它危房棚户区改造和偿还历年重点工程欠帐1亿元,还为"八路五桥"消化动迁安置资金近5亿元。
5.完善配套建设。1993年,地德里、辽河小区配套建成商服、邮储、电讯等用房60多万平方米和一批游乐、假山、雕塑、喷泉等设施和景点,还建设7所小学、幼儿园,共27 031平方米,总投资3 339万元。
6.提高工程质量。1993年,建筑工程和小区配套工程合格品率达到两个100%,优良品率分别达到29%和41.2%,比上年的28%提高1~13个百分点。
7.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综合开发宏观调控的有关要求,市建设委员会、市工商局、市政府开发办于1993年9月1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屋销售管理的通知》。主要内容:实行商品房屋销售,统一发票制度、商品房屋销售预售审批制度、开发项目转让审批制度等。
(刘志海 王海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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