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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市房地产等各类开发企业由上年的242家,发展到274家。全市综合开发规模为650万平方米,比年计划提高8%;完成总投资23亿元,比计划提高27.7%;实现综合开发效益3.268亿元。其中,收取现金7 683万元,其它重点工程变相投入5 900万元,消化9路9桥动迁安置费用2亿元,超额完成收缴计划目标。年开发工程竣工住宅180万平方米,春节前竣工230万平方米,比计划提高27.7%;动迁居民回迁进户20 483户,比计划1.8万户提高13.7%。
旧城区改造规模为600万平方米,比年计划359万平方米增加241万平方米。地德里、荟芳里、大方里、新阳、新发、新乐、新地、太古、康安等9片重点危房棚户区2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全部达标。
住宅新区原马家沟机场、红旗、宣庆、嵩山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规模50万平方米,100%完成年计划;竣工总面积34万平方米,比年初计划24万平方米,提高41.6%。红旗小区二期工程建成3万平方米,1 000套解困住房,比年初计划的600套,提高33%。
9路9桥各路段开发建设拆迁工程分别提前3~6天完成,共动迁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公企6 580户,拆除房屋面积40万平方米,提供建设用地30万平方米,提供工程建设资金5 900万元。
综合开发工程质量和配套建设,普遍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状制度,按建设程序和规范,加强经常性的质量监督,坚持形象进度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质量有明显提高,合格率达100%,建设工程优良品率为30%,配套工程优良品率为31.4%,比年计划指标提高4.6%。
市商品房销售市场有股东30家,收缴股金174万元,意向销售商品房7 000平方米,销售额1 657万元,开展大量中介业务服务。
综合开发建设与管理,推进规模开发、功能开发,瞄准棚户区;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结合,形成并举发展新格局;抓住动迁龙头,确保入户;发挥开发主导优势作用,加快搬迁,保证9路9桥顺利开工;强化质量与配套意识,引进激励机制,健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庭院、市政配套和教育、商服设施建设,实现“双百双二五”质量标准,引进竞争机制,坚持统一测算,全面推开招投标制度,开展广泛引资,努力拓宽筹资渠道;树立建设城市文明先进社区目标,借鉴外地经验,推开小区物业管理,解决物业经济不能良性循环、各项管理相互脱节、维修养护难以更新的矛盾,提高物业管理专业化、服务社会化水平;规范开发行业管理和市场行为,清理整顿“三无”公司;引进监督机制,把开发置于监督之下。(刁玉斌 刘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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