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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初,市政府提出"政府组织、政策引导、个人出资、新区购房、产权归己、旧房交拆"的住宅建设新机制。按照“先期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确定红旗小区为新机制试点小区,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要求当年开工、当年竣工,为划定的14片危棚区群众提供安置用房6 OOO套。市开发中心按照"质量优良、价格低廉、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标准,于5月份开始全面组织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运用"边售房、边建设"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通过科学组织施工,整体推进工程建设。建立质量监督网络,采取动态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同时精选建材,提高建材科技含量,降低建设成本,把售房价格控制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 050元左右。红旗试点小区工程于11月末全面竣工,优良品率达到70%,9号楼被评为"沈、长、哈"3市样板工程。年末,通过公开选层定号,6 000户购房居民全部进户。(赵 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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