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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农村经济综述
 
 
【农村改革】
 
 
    哈尔滨市自1983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97年末15年期满。按照国家要求,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市委、市政府于1997年12月5日下发《关于农村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进行具体规范。至1998年4月末,全市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基本结束。完成3 478个村,占应完成村的98.6%,另有36个村由于第一轮承包合同没有到期,待期满后再进行新一轮承包。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缓解了人、地矛盾,使第一轮承包后多年一直未得到土地的农民得到部分土地,有了最基本生活保障。全市3 531个行政村,共抽回土地2 773 963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3%;纯动地农户335 868户,占总户数的34.4%;新补得土地农民1 025 213人,用于补地的耕地2 696 314亩,人均补得土地2.63亩,缓解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死亡、迁出人口有地,新增人口无地的矛盾,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结合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全市建立健全了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培肥、耕暄和水土流失治理等制度。全市共落实土地流转制3 432个村,占总村数的95.5%;培肥制3 520个村,占总村数的99.7%;耕暄制2 522个村,占有治理任务村的85%。
    全市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坚持稳定、微调、走群众路线和承包与完善相结合的原则,共搞试点村296个,下派试点工作组人员2 591名,在试点中摸索出适合市情的经验。同时,开展政策宣传,全市农民受教育率达98.7%,张榜公布村3 496个,占总村数的99%。全市共抽调9 383名干部(其中局级12人,处级332人,科级3 545人,一般干部5 494人)深入农村策划、指挥,推进土地承包工作。
    (李自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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