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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农村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的逐渐发展,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
1.农村产业构成。"农村搞农业"的传统格局已被突破,农村产业单一的局面已经改变。农村社会总产值已突破17.1亿元。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工、商、运、建、服等非农产值所占比重已达43.7%。在非农产业中,乡镇企业发展最快,1987年农村乡镇企业已发展到2.4万多家,成为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郊区的新春、跃进、团结、王岗等乡镇的非农产业产值已达70%以上。农村涌现出一大批从事运输业的专业户,投入营业性运输的汽车达2 000多台;常年活跃在城乡的农民建筑队伍达1 800多人;农民依靠自己力量兴办的商业服务网点达1 100多个;进城办第三产业和占有固定摊位经商的农民有1 000多家。
2.农业内部结构。在1983年至1987年间,种植业产值的绝对额增长了70%,但在整个农业产值中所占的比重由62%下降为59.4%。在同期内,林牧副渔多种经营产值的绝对额增长87%,在整个农业产值中所占比重由38%上升为40.6%。在农业内部结构变革中,近几年以肉鸡、蛋鸡为重点的养殖业发展尤为突出,农村养殖业产值已占整个农业产值的30%以上,郊区达到44%。
3.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农村90%以上的劳动力被捆在种植业方面。农村改革后,已经有很大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到其它各业中去。1987年农村劳动力的分布情况是:种植业占69%,其它各业占31%。此外,农村还有一部分劳动力从事双重职业,他们既从事种植业,又务工经商,农忙务农,农闲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保持了相对的灵活性。1987年调查,在全市9万名进入流通领域的农民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兼业形式。
4.农村所有制结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除了合作经济之外,又出现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出现了联户经营、个体与集体联营、集体与国营联营等多种经济形式。现在,农村雇工5人以上的私营企业已有575家,其中雇工20人以上的就有110家,并出现从事各种专业生产经营的个体户6 300多户。此外,在承包经营的农户中,个体经营因素也在增长。据1987年统计,在全市农户家庭经营收入中,属于合作经济(承包经营)收入部分占65%,属于个体经营收入部分占35%。
5.农民家庭经营结构。同联产承包的初期相比,农民家庭经营的内容发生了变化,正在由单一的种植业向兼业型发展,有的兼营养殖业,有的发展庭院经济,有的开发果树、花卉、药材等新产业,兼业户已占农村总户数的30%,郊区达到60%以上,有些农户的兼业项目已经成为主要经济来源,开始向专业化的方向过渡。
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推动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正在由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1987年农副产品商品率已达57.6%,其中粮食商品率达40%;菜、蛋、禽、奶等副食品商品率达70%以上,向城市提供鲜蛋已经达到完全自给,提供鲜奶5 500万公斤,鲜鱼600万公斤。1987年农村社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2.3倍,农村人均收入520.8元,比1978年增长2.6倍。(王隆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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