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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农村经济综述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
 
      根据1999年12月《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文件精神,哈尔滨市首先在呼兰区成立了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之后在阿城市进行试点。2002年10月,经农业部批准,哈尔滨市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城市,开始支队组建工作。支队于2005年1月初正式组建完毕,人员到位并开展工作。支队核定人员编制56人,经费渠道为财政补助,内设农业经济执法大队、渔政稽查大队、农业生产资料稽查大队、农业生态监察大队、综合办公室,主要担负全市农业生产资料、渔政、农业经济、农业生态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2005年,支队围绕“积极履行执法职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农业执法队伍建设,达到执法工作运行高效,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的目标,以规范执法、农资打假、提高队伍素质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年共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12起,结案112起;农业行政处罚21.65万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以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为重点,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005年,全市共查出不合格种子8.5万公斤、肥料18万公斤、农药1万公斤,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750万元,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实现了市政府提出的“提高农民法律保护能力,提高农资合格率,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提高农资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减少农业生产事故,减少农民投诉”的工作目标。
    实行政务公开,在农业行政服务窗口公开了办事程序、行政许可条件、行政许可制度及行政许可人员职责,制作了全套行政许可法律文书,采取电话、网络、上门服务等多种方法,受理群众办证申请。全年共审验、办理农业行政许可400余件,全部在哈尔滨农业信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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